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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tory of Little Black Sambo
 
作者:Bannerman, Helen


譯者:ptt的tammic大大(感謝同意轉載!!!)


 


很久很久以前,有個黑人小男孩,大家都叫他小黑桑波。
他的媽媽是曼波,而爸爸叫做裘波。

有一天,
曼波做了一件好漂亮的紅色小外套,
還有一條好漂亮的的藍色褲子,送給小黑桑波。
然後,裘波去市集為小黑桑波買了一把俏皮的綠色雨傘,
以及一雙有著緋紅色鞋底和內襯的,可愛的紫色鞋子。

看看小黑桑波,他有多麼的神氣活現啊!
他穿上了他所有漂亮的新衣服,然後決定去森林裡散個步。




走啊走的,糟糕了,他遇見一隻大老虎!
這老虎大喊大叫著,
小~黑~桑~波~,你完蛋了,我要把你吃掉!吼!!

小黑桑波好害怕啊!
他硬著頭皮回答老虎,
噢!求求你,老虎先生,請你不要吃掉我。我把我漂亮的紅色小外套送給你好嗎?

大老虎滿意的回答:
呣~很好很好,這次我不會把你吃掉,但是你必須給我你漂亮的的紅色小外套!

於是,可憐的小黑桑波的外套就被大老虎搶走了。

大老虎一邊喊著:
太好了!現在我就是森林裡最帥的老虎了!吼!!
一邊搖頭擺尾的跑掉了。




小黑桑波繼續走啊走著,很不幸的,他又遇到了另外一隻大老虎!

人們都說,笑面虎啊笑面虎,
他笑啊笑著,笑的你心發寒。

這隻老虎邊笑邊對他說:
嘿嘿~小黑桑波,看我把你吃掉,吼吼哈哈!!

小黑桑波真的是好可憐啊,他跟老虎商量著,
噢!拜託你,老虎先生,我把我漂亮的藍色褲子送給你,請你不要吃我啦~。

老虎想了想,嘿嘿嘿的笑了。
好哇!給我你漂亮的藍色褲子,就饒你一條小命。嘿嘿吼。

於是這隻老虎就穿上了小黑桑波的漂亮褲子大步大步跑掉了,
邊跑邊得意洋洋的大笑著,
吼哈哈哈哈,現在我是森林裡最英俊的老虎了呢!




小黑桑波還是往前慢慢走,可惜,他又遇到了別隻大老虎。

這隻優雅老虎可有禮貌了,
他和氣的說,
嗨,小黑桑波。我肚子餓了,可以把你吃掉嗎?

小黑桑波真的是一個命運多舛的小朋友,
他可憐兮兮的回答老虎,
蛤,老虎叔叔,我把我漂亮的有緋紅色鞋底和內襯的紫色鞋子送你,
你就不要吃我,好不好?

這隻老虎紳士抓了抓頭,想了一想,為難的說:
可是你的鞋子對我來說沒有用哎,我有四隻腳,你只有兩隻腳,
你還必須多做兩隻鞋子給我才夠麼。

小黑桑波非常機靈,他建議老虎紳士:
你可以把這漂亮寶貝戴在你的耳朵上面!

老虎紳士眼睛一亮,笑呵呵的說,
對啊,這真是一個好主意!
把你的漂亮鞋子給我,
這次我就不把你吃掉,吼呵呵呵。

然後,這隻老虎就耳朵戴著小黑桑波漂亮的,
有緋紅色鞋底和內襯的紫色鞋子,
一溜煙的跑掉了。

邊跑邊炫耀著,
現在,我可是森林裡最最時髦的老虎先生啦!





小黑桑波好累啊,他精疲力盡,想要趕快回家,
跟曼波說說他今天的運氣真差。
誰知道還有更不幸的遭遇等著可憐的小黑桑波。

剛轉過了一個彎,
他就遇到了森林裡最兇最壞,大家都害怕的超大老虎。

這老虎惡狠狠的威脅著,
老子餓死啦你這臭小鬼,快快自動跳到爺爺嘴裡,免得我費力氣!吼!

小黑桑波怕死了!他嚇的就要屁滾尿流。

但是想起了家裡的爸爸媽媽還在等他回家,
他想了想,鼓起勇氣跟爺爺老虎聊一聊。

老虎啊老虎,請你別吃了我,
這裡有一把可愛的綠色雨傘,
送給你你就別吃掉我,可以嗎?

爺爺老虎眉頭一皺,露出他最得意的,又白又尖的牙齒們,
啥!老子撐個屁傘!我怎麼走路啊吼!看我咬你的小屁股蛋兒。吼吼!

眼看他真的就要咬上了自己的屁股,
小黑桑波情急生智,大聲的說了:
慢!爺爺老虎你可以把傘綁在尾巴上啊多俏皮!

這大老虎停了停,眼珠子轉了一轉,想了一會。

也好,這倒是個好主意。
把你漂亮的綠色雨傘給我,
我就放過你,吃點別的。吼。

小黑桑波幫著大老虎把雨傘綁在尾巴上,
這爺爺老虎威震天下的叫了一聲:
我是這森林裡最最特別的大˙老˙虎!

如一陣黑炫風般,爺爺老虎剎那間跑的老遠,
留下小黑桑波目瞪口呆的杵在原地。




過了一會兒他回過神來,又怕又累,
想起全身上下的漂亮新衣服全被凶狠的老虎們搶個精光,
悲從中來,便嚎啕大哭起來。

突然之間!他聽到了一聲恐怖的吼叫,這叫聲越來越大,越來越靠近。
小黑桑波嚇的憋住了淚水,小小聲的喊著,
我的媽啊!全部的老虎都要跑回來吃掉我了,我該怎麼辦?

為了保住一條小命,他飛快的跑到一株棕櫚樹旁,
躲藏起來,想要看看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然後他看到了四隻大老虎在爭執,吵著到底誰才是森林裡最神氣的老虎。

爭啊爭的,他們變得越來越生氣,
氣得跳了起來並脫掉了身上所有的漂亮衣服,
開始用長長尖尖的爪子互相攻擊,
用又大又白的牙齒彼此囓咬。

老虎們打著鬥著,又翻又滾的,
漸漸的靠近了小黑桑波所躲藏的棕櫚樹的樹根。



小黑桑波撿起了被丟在一旁的俏皮綠色小雨傘,飛快的爬上了棕櫚樹。
老虎們彼此抓住了對方的尾巴,圍著棕櫚樹啊轉的,鬥嘴打架的亂成一團。

當老虎們纏雜在一起,脫身不開之後,
小黑桑波跳下樹,對著黃黃的老虎圈圈大喊:
嘿!老虎先生!你們為什麼把這些漂亮衣服都脫下來了哩?你們不想要了嗎?



但是老虎們太忙碌了,只含糊的說著,

吼呃呃啊吼呃哈哈吼啊嘿嘿啊吼!!

所以小黑桑波趁機把他所有的漂亮衣服都撿回來,
喜氣洋洋的穿上,開心的回家去,
留下棕櫚樹和樹下的老虎圈圈。




而老虎們真的是太太太生氣了,
他們繞著樹轉轉轉,放不掉別的老虎的尾巴,
大家都想要狠狠的咬對方一口,再用力用力的把人家吃掉。

他們越轉越快,越轉越快,轉的太快了,
你甚至看不到老虎的腳,
只看到一個發出吼叫聲的,
大大的黃色圈圈。

轉的太快了太快了,
他們慢慢的融化,曾經是老虎的特徵現在什麼都沒留下,
老虎們變成了一大汪的奶油,圍繞在棕櫚樹下。





現在,裘波先生剛好做完他一天的工作,
手上拿著一個黃澄澄的銅壺,打算回家。

當他經過那好大一圈的老虎奶油時,
他驚喜的大喊出聲:
哇!太棒了,這是多麼棒的一汪奶油啊!
我要帶一些回家,讓曼波好好的準備一頓大餐。

他用他手上的銅壺,裝了個滿,
帶回家給他親愛的曼波和桑波。



當曼波太太看到這些奶油的時候,她有多麼的開心呀!
她喜孜孜的說,
現在,我們可以美美的吃一頓鬆餅大餐!

她用麵粉和蛋,還有許多牛奶,以及糖和奶油,
做了好大好棒的鬆餅,並且用老虎們的油來慢慢的煎熟,
所以這些鬆餅們就有一種酥酥香香黃黃潤潤的顏色,
看起來真是超級好吃的!




最後,他們坐在餐桌前,享用這頓美味的晚餐。

曼波太太吃了27個老虎油鬆餅,
裘波先生吃了55個老虎油鬆餅,

小黑桑波吃了169個老虎鬆餅,
因為他今天實在是餓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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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布拉王子有一對令人欽羨的翅膀,大大的,就跟圖畫故事書上天使背後長著許多亮麗潔白羽毛一樣。這對翅膀是國王命令工匠、紡織官不眠不休趕工出來。


    他總想有一天可以跟老鷹一同翱翔天際,跟片片白雲錯身而過,俯瞰如同火柴盒般、櫛比鱗次的房屋,看壯闊的山水美景,盡在眼底。


   「兒啊,有了這對翅膀,你就有機會飛得更高、更遠,一切你想要的事物,我一定都動員全國,達成你的心願。」國王和王后將王子當作是她們這輩子最大的恩賜,無怨無悔的照顧他,並且自以為能夠滿足王子的需要。


    從小到大,國王和王后給予王子的愛從來沒少過。


    「爸,媽,胖虎不跟我做朋友,我討厭他。」不到一分鐘,胖虎一家人就被驅逐出境,幼稚園的同學們立刻搶著當王子的好朋友。


    「爸,媽,我不想做家事,要我做家事很累人呢。」一小時內,有將近一整個軍隊的僕人隨侍在旁,料理王子的生活起居,他只要出這張嘴巴就可以了。


    「爸,媽,我常常忘東忘西呢,大概是有更重要的事情等著我去記吧。」不到半天,王子擁有了十名精明能幹的祕書叮嚀他何時該吃飯、該睡覺,或是上課的時候該帶什麼物品。只要王子出了任何差錯,這些祕書就會全部被炒魷魚。


    「爸,媽,我想吃東海龍王的龍筋。」隔天,東海頓時失去領袖,所有蝦兵蟹將都如無頭蒼蠅般亂竄。


    「爸,媽,我想蓋冰蠶吐絲織成的被子。」那個月,整個地球所有的冰蠶都失去了蹤影,已絕種生物的名單又多了一個。


    「爸,媽,我要當全國最有智慧的人。」那半年,整個國家最有智慧的讀書人都被找來當王子的老師。但是王子只想要輕鬆過日子,讀書這件事對他來說實在太麻煩,這下子可讓這些讀書人非常傷腦筋。


    「王子這麼懶惰,又不能罵他,可是他又想當最有智慧的人,該怎麼辦呢?」這個令人頭痛的問題讓許多讀書人嚇得辭去工作,留下來的這些人只好每天重複教授王子早已滾瓜爛熟的初級內容。


    「爸,媽,老師教的我都會呢,真是太簡單了,我已經是全國最有智慧的人。」王子得意洋洋的向國王報告,王后在旁邊還感動到流了許多淚水呢。


    「爸,媽,我也想要一對翅膀,讓我跟老鷹一樣飛翔。」所以,你應該知道這對翅膀是怎麼來的吧。不過,有個小祕密是那些工匠沒有告訴國王的,那就是──這對翅膀不能飛!


    某天,王子翹了無聊的數學課,反正他都是最有智慧的人了,還要浪費生命念書做什麼?


    不知不覺中,他來到懸崖邊,剛好看到老鷹爸爸在教小鷹學習飛翔。只見老鷹爸爸很兇的要小鷹往懸崖跳,逼迫他勇於面對挑戰。


    「哈哈哈!飛翔還要學喔?」王子忍不住捧腹大笑。「來,看我的!」他自在的往懸崖邊移動,用力擺動那對美麗的翅膀,由於從小到大他要什麼都能得到什麼,所以他相信自己想要飛,一定也能夠飛起來。「我是無所不能的歐布拉王子!」


    就這樣,王子不帶一絲猶豫,就往深不見底的懸崖飛…喔,不對,那不應該稱做「飛」,而是「往下跳」!


    在這短暫的墜落片刻,他奮力鼓動那對翅膀,卻依然抵抗不了地心引力,他只能用力擺動四肢,試圖阻止這恐怖要命的墜落。


    最後,他只能放聲大叫:「為什麼我不能飛!」


    「傻孩子,你不是每次做傻事時,都會遇到富有同情心的老鷹。」沒想到在這生死關頭,那隻剛才被嘲笑的老鷹,用尖尖的喙子啣起王子的衣領,挽救了一場悲劇。


    這場意外讓國王非常震怒,下令將那些說謊的工匠和紡織官通通流放到黑暗國度;同時,王子被保護的更嚴密了。


    此刻,在我們眼前,躺在遼闊草原上的小男孩,就是歐布拉王子。他好不容易躲過重重的戒護,才終於來到一處自由的空間。


    「為什麼我不能飛?為什麼我什麼都有了,卻還不滿足?」遠方他看到那隻小鷹還在辛苦的學習飛翔。


    「好幾個月過去了,居然還學不會飛,飛行真有這麼難嗎?」王子問小鷹。


    「因為我笨啊,所以要多練習啊。」小鷹歪著頭看王子,實在很難理解為什麼王子要打擾他練習的時間。


    「那你覺得如果我來學習飛行,大概要花多久時間?因為我好想跟老鷹一樣翱翔天際喔!」王子的眼中閃著耀眼的光芒,畢竟飛行是他的夢,更是足以讓他奮不顧身去追尋的夢。


    「哈哈哈!人類才不會飛咧!」這次換小鷹忍不住嘲笑他了。


    「哼!不准嘲笑我的夢想,我一定會飛給你看的!」這大概是王子第一次被嘲笑的經驗吧。他有股衝動想立刻跟國王告狀,讓這隻沒大沒小的小鷹好看,嗯,或許做成烤小鷹應該滿好吃的喔。


    不過,他忍住了,有時候做些跟平常不一樣的選擇,似乎還滿好玩的呢。


    「為什麼我有翅膀,又感覺這麼沉重呢?難怪我一點都飛不起來。」他摸了摸背後那對笨重的翅膀,非但沒有輕盈飛翔的感覺,反而好像爸媽的期待、全國人民的目光,都像千斤重的鐵塊一樣,無情的壓在背上。


    於是,王子做了一個勇敢的決定,他把翅膀拿了下來。


    「哇!沒想到拿掉翅膀之後,身體居然變輕了!」輕輕往地上一蹬,他飛了,喔,不是,應該是跳了起來!好高好高,彷彿背上長出一對翅膀。


    蹲下,累積能量,然後用力往上跳,「原來這就是飛的感覺啊!哇!好漂亮的景緻喔!」王子忍不住大喊著。


    這一刻,他覺得自己不是歐布拉王子,而像是一隻鳥,儘管沒有翅膀,卻可以看見最美麗的風景。


    小朋友,請你猜猜看,後來王子在做什麼呢?跳高選手?跳高教練?喔,都不是,幾年前王子發現跳躍力能夠作為火箭噴射的動力,轉而為太空總署工作,發明「跳躍火箭」,現在他看到的景色可是一顆顆璀燦神祕的星球,和無邊無際的宇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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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六上午,終於到內湖好市多一遊,這是我這輩子第一次到好市多。


內湖好市多:http://www.costco.com.tw/whs_872.htm


基本上不是很鼓勵沒車的人到好市多一遊(大概只有像我這樣的沒車族才會想不開做這種事情),因為好市多賣的東西實在滿多的,萬一定性不夠的,或是有騾子命的,免不了會大包小包外加好幾車,這時候除非你有三頭六臂,同時有精力找公車站牌,否則強烈建議你千萬不要做傻事。


好市多每季的商品都不一樣(其實各大賣場也都會隨時更新商品種類),不過還是有幾項特色:來自美國商品種類多同時又很齊全,相對的,家樂福的商品則較為台灣民眾所知。而以DVD燒錄片為例,好市多很明顯不是靠賣光碟片來賺錢(或是主要客層較少購買燒錄片),找了很久居然只有怡敏信一種,新店的家樂福則可以找到便宜又多樣的燒錄片,不過製造飛盤的機率也滿高的。


從好市多的官網(http://www.costco.com.tw/costco.htm)就能看出他們的調性就跟國外的mall近似,適合一個家庭定期大採購搶便宜補齊庫存。


若是就食的方面來說,好市多試吃的攤位滿多的,我光是葡萄就吃了好幾輪,簡直試吃就吃飽了。賣場外的飲食部更是讓我大飽口福。區區50元,居然吃到比小7更大根的熱狗堡,同時無限加醬料和配料(只要你吃得下的話,當然也感恩親愛的的體貼關照),外加飲料無限暢飲(服務生會給你一個紙杯,有可樂、檸檬茶等),真是我吃過最便宜又划算的一餐。


下次攻略的目標是300元卻非常大片的披薩。再多去幾次,大概可以用滾的回家了。


以下簡單比較一下好市多和家樂福(其實是有點不公平,好市多的取樣是內湖店,算是規模數一數二的,而家樂福則是以新店城為例):


1.最大的不同就是家樂福比較平民化,不用收取入會費。


2.好市多的商品比較偏美式,對於曾經居住美國或是想要嘗試異國風情的消費者來說,算是不錯的選擇。


3.好市多的商品量滿可觀的,適合一次採購很多(價錢便宜許多)的顧客。


若要我下結論的話,無論是家樂福或是好市多,只要有很多錢,你大概也不用費神去比較哪家比較符合經濟效益了(我承認這真是最欠扁的結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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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別的一句話


 


    在一個寒冷的夜晚,風信子和秋海棠誕生了,不久父母便雙亡了,並留下一份遺書。於是修女便收容他們,讓他們衣食不缺。有一天修女說:「風信子和秋海棠,這是你們父母留下的遺書,裡面寫著你們父母的死因和你們的身世…但是有幾頁被撕掉了。我希望你們能把它們找回來。」


   風信子問:「那要到哪裡找?」


   修女說:「要在晚上到茅茸嶺森林的水上屋,找「沙羅女巫」才能拿回那幾頁。」於是他們便出發了。


   在路途中,他們歷經千辛萬苦才拿回不見的那幾頁。可是他們兄妹因為疲勞過度,所以病倒了。


   修女非常的擔心,所以每天為他們祈禱。某天一個寒冷的夜晚,有一道奇特的光芒照射在秋海棠身上。秋海棠突然說:「再見了!大家!」


   講完這句話,他安詳的離開人間,回到天國。


   風信子病好後聽到這個消息時,十分的悲傷。她向神發誓:「秋海棠,我離開人世時,我一定會將內容告訴你的。」


    發誓完後,風信子回到房間,打開遺書,發現全都是舞蹈人形暗號。風信子一見狀,馬上決定每天晚上都來解讀這些暗號。


   修女看她這麼用功,便溫柔的對她說:「把遺書拿過來吧!我們一起解。」


   經過一年的努力,終於把遺書的內容全部解開了,發現兇手竟然是朋友阿勝的父親。她們立刻跑到阿勝家,問他是不是真的殺了人?阿勝的父親堅決否認,風信子十分絕望,一直咬定阿勝的父親就是兇手。


   風信子痛苦的想::「這樣也不是辦法,不如找證據來逼他認罪吧!」


   修女也覺得這個方法很妥當,討論後決定隔天一大早再到父母被殺的現場。


   一直到快接近中午的時候,風信子和修女卻什麼都沒找到。正當兩人失望的走出大門時,發現地毯下竟藏著一本藍色的筆記本!裡面寫著殺害父母的過程及動機,看得出來是阿勝父親的筆跡。


   風信子愈是往下看就愈生氣,想:「殺了人還不承認,真過分!」想著想著,眼淚也不禁流了下來。


   修女告訴她:「筆記本不足以構成證據,他也可以說是自己亂寫的呀!」


   想想也對,風信子和修女又繼續翻開地毯找解答。忽然發現有一塊木板可以打開,打開後發現裡面竟藏著一把沾滿血跡的刀子!!經檢查後確定是阿勝父親的指紋。


  到家時已經是深夜了,風信子和修女決定明天再去拜訪阿勝家。


   隔天清晨,風信子和修女早早就到達阿勝家。這時,風信子心裡只有一個念頭,她告訴自己:「認不認罪都沒有關係,但至少要還我那冤枉死的父母親一個公道!」她內心沸騰的想著。


   一進門,阿勝引領她們到客廳,看到阿勝父親裝作沒事的在喝咖啡。風信子心中那股無名火突然升起,想:「難道他想否認自己所做過的壞事?」然後,風信子說她好餓,阿勝自告奮勇的說要到附近的商店幫她買點心回來。


    確定阿勝出門後,風信子開口了:「請容我鄭重的再問一次,你到底有沒有殺害我的父母親?」阿勝父親把咖啡放在桌上,大聲咆哮道:「你到底想怎樣?想逼我認罪嗎?」他繼續接著說:「沒錯,人是我殺的,那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是我殺的?」


    風信子和修女馬上把筆記本和刀子放在桌上。阿勝父親驚叫一聲,像發了瘋似的頹然倒在沙發上,沉默不語。足足過了一分鐘之久,他才緩緩的開口道:「你會不會把我交給警察偵辦?」風信子臉上綻放著美麗的笑容,開心的說:「不會,但是我希望你可以到孤兒院當義工,照顧那些貧苦無依的小孩。」阿勝父親感激的看望著眼前的天使,不停的說:「謝謝!謝謝!」


   過了一個月,風信子還是步上秋海棠的後塵-因疲勞過度而去世。那一年,她才十八歲。


   風信子在天國把遺書的內容一五一十的告訴秋海棠,使得秋海棠很榮幸有了風信子這個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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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很小的時候,曾經遇見過一位女孩,在哪邊遇到的早已不復記憶,至於她的臉龐也是一片模糊,深印腦海中久久不退的是相遇時的悸動與滿溢心頭的暖暖。


不知道過了多久,某天夜裡,有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出現在我的夢中,即使她的身份自始至終都不甚確定,然而我就是知道,她是那位女孩。那是一場很長很長的夢,標誌著一段最美麗的愛情。情節有著高低起伏的轉折,和最真摯的情感,種種繁複,繁複到當我醒來,只有漫天飛舞的記憶碎片,以及受淚水浸濕的枕頭。


夢中的那股眷戀,讓我像拿著由巨大空隙交織而成的捕蟲網,拚命捕捉住世上最小的蝴蝶:小灰蝶般,終日回憶那段美夢,卻無論如何都不可得。


我望著空白的稿紙,下定決心絕對要將這場夢化為文字,不顧一切追尋一生所求。於是很快地收拾行囊,誓言踏遍每一個角落,將那一片片碎片,還原成原有的美麗。


無數個夜晚,總是祈禱上蒼能夠讓我重溫那場美夢,可怕的是,從那個夢之後,我就不再做夢了。


當每日的第一道曙光乍現,很自然地醒來,在大大小小的城市裡漫遊,搜尋著關於夢的零星線索,假如我是在完成一個無比艱難的拼圖,恐怕連總共有幾片都是一團難解的迷霧。


途中偶有匆匆錯過的旅人、過客或當地人,他們的膚色、裝扮、談吐卻都不是我關心的,充滿思緒的只有那場夢,模糊不清卻無比深刻的情節,緊緊糾纏我的人生,吸取我的所有。


很快地,其實也沒有多快,就在我踏上尋夢之旅的第一步後的第十年,關於夢的一切,全部都搜集完整了。


將這篇美麗的故事書寫下來,我視之為人生最神聖的任務,一個安靜沒有任何打擾的空間是很必要的。我用僅存的一絲積蓄買了間小小閣樓,同時委請原屋主介紹一位勤奮的女孩,照顧我的三餐。


「先生,我把早餐送來囉!今天是鮪魚三明治,外加一杯現擠的鮮奶,我還特別為先生放了幾片蕃茄喔!」


每餐都裝盛在盤子上,放在大門下方的置物台,我可以不必與她有任何接觸,連一個眼神都不必交會,只需專心埋首於完成這個美麗的故事。


「先生,這次是午餐唷!嗯,早餐的盤子幾乎是空的,不過蕃茄原封不動呢,先生啊,蕃茄是很營養的,下次要記得吃下去喔!」


「先生,有沒有聞到晚餐的香味呢?有猜出是什麼菜嗎?沒錯!是紅燒蹄膀!這可是熬燉快一整天才能散發的美味呢!記得要吃光光喔!」


她是位聒噪的女孩,任憑我沒有半句回應,也無暇發出任何聲響,她依然像是自言自語般滿懷精神地將關懷的話語,伴隨著美味的菜餚,放置在門口。


有時候,我會陷入一道難題:究竟我每天入肚的是豐富的美食還是那一句句真誠的關懷?


好幾次,我想要拋下正在書寫的鵝毛筆,一窺她的廬山真面目,當面向她道謝。不過終究我還是沒有行動。沒有什麼比眼前這個故事更重要了,這個只浮現紙上的故事。


我發狂似的不停寫,彷彿要把整個人生像擠抹布般,將存在於腦中的那個故事,一滴不漏的展現在稿紙上。


幾十年過去了,白髮覆蓋整片腦海的蒼穹之上,皺紋如毒蛇般爬滿我的全身,牙齒搖搖欲墜,除了那則最美的故事外,就是滿溢的疾病糾纏。


女孩也變成口齒不清的老太婆了。但是她的關懷並未沒有因年歲增長而偷工減料。


越是到故事的尾聲,我益發有個不祥的推測:這則故事就是我的人生血肉,當我將這字字句句的精華,轉移到紙上,我的心神也一點一滴地流逝。


事實證明,我的預感是正確的。


就在我就要寫下最後一段文字之前,迷迷濛濛間,似乎就看得到死神正俯身看著我,同時盯著腕上的萬寶龍手錶,對我的生命倒數計時。


我是一隻蠶,吐盡心中所思,完成這部最美麗的故事。紀念那場魂牽夢縈的夢。


「是時候了。」我心想。


俯案寫著最終的文字時,那扇關閉許久的門打開了。


依稀聽見一陣斷斷續續、不甚清楚的話語:「我...要...走了...為了你送...了這許多餐,我想...不管怎樣,一...定要在...這最後時...刻,好好...看清你...」


我用剩下不多的力氣,抬頭朝聲音發出處看了一眼,不是白髮蒼蒼的老人,而是那個女孩,夢的起始。


「你...怎麼了?你...在說...什...麼?」她緩慢將耳朵湊到我的嘴邊,想要聽懂我臨終的話語。


然而一切是這麼的徒勞無功。此刻,我只能上下擺動嘴唇,發出深山野人的細碎囈語,死神步步進逼,聲聲催促。天知道,我有多少話要跟她說,而天知道,曾經我有多少機會可以對她述說。


我抬高手,指著鄰近的唱片機,對她露出我最後的微笑,就在手沉重落下的同時,也一併將那疊厚高的手稿揮撥到沉悶的空氣裡,回復到漫天飛舞的記憶碎片。


就像是一隻隻的小灰蝶。


對我而言,用盡一生讓最美麗的故事躍然紙上,卻錯過了屬於我自己的最美麗故事。我能給予她的,竟只有一抹虛弱的微笑。


就在死神帶領我的靈魂,準備離開這充滿死亡氣味的房間時,我看見她走向唱片機,慢慢地放下唱盤針,一陣音樂輕緩流瀉出來:


「Dear heart ,Wish you were here to warm this night...」


那是安迪威廉斯的「Dear heart 」,也是那場遙遠夢中出現過的歌曲。


「我可以跳一支最後的舞嗎?」死神或許同樣沉醉在這首美妙的歌聲中,居然答應我的請求。


我牽起她的手,當然她是感受不到靈魂的重量。可是我就是想和她好好跳一支舞。


我假想著我和她攜手度過人生中每一刻美好,同時也是我和她所錯過的。每跳一步,我就忍不住落下淚來,直到安迪厚實動人的嗓音靜止在唱機的時空中。


死神看看手錶,說:「時間到了。」


我點點頭,在她的耳畔低語,儘管我不確定她是不是聽得到:


據說每個人一生中,心動時刻的次數是固定的。


所以從現在起,我決心不再對任何人或事心動。


因為我要將這所有積存下來的心動,全部奉獻給妳,我心中所愛。


這段話是我所寫下的第一段文字。直到現在我才瞭解,原來我一直在追求的,不是把這個故事寫下來,而是要用我的生命去完成這個故事,那個最美麗的故事。


在我離去的最後一刻,回頭看見她的眼角的淚水順著粗糙的臉頰輕輕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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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這篇文章是我前幾個月原本幫北美館撰寫的文稿。後來因為某些原因還派不上用場,同時絕對是還要再修改的,畢竟以我對自己的標準來說,這篇實在非常沒有把安迪沃荷的精神發揮進去。


是一篇和主題距離很遙遠的文稿。不過,裡頭有許多我在課堂上提過的小故事,相信能夠幫助小朋友認識這位廿世紀的普普藝術大師喔。


‧我是最棒的?
在你的風格不受歡迎的時期,你必須堅守到底。


「抱歉,館內只有『極為有限的展覽與儲藏空間』…」
1956年,沃荷的作品在紐約當代美術館展出結束後,自願將作品捐出來,沒想到收到館方婉轉的拒絕信。
沃荷看到這封信卻不以為意,他知道,總有一天,自己的作品會帶來這一生都在追尋的兩件事情─金錢與名聲。
其實又有誰知道那個小時候因為「風濕性舞蹈症」,常常臥病在床畫畫、聽收音機、玩紙娃娃、抱玩偶的蒼白小男孩,會在長大之後,成為引領世界商業藝術的普普教皇?
今天沃荷美術館還把那封信大量影印,附在手提袋裡呢!


鞋子是沃荷最愛畫的主題之一。
他發展出一套「墨漬畫法」,先用鉛筆畫線,再以墨水描邊,接著拿一張乾淨的紙,將未乾的墨水印上去。這種線條簡單的技法,沃荷運用在畫鞋子上,為許多雜誌、鞋店工作。
在畫鞋子為他賺進大筆鈔票前,經常住在到處都是蟑螂的公寓裡。
曾經有一次,他帶著作品去面試,一打開袋子,天哪!有一隻蟑螂跑出來!結果這隻蟑螂讓他得到了工作。
由於沃荷作品很受歡迎,不只畫鞋子,也為百貨公司設計櫥窗、唱片與書籍封面、卡片設計、漫畫人物…等,甚至連氣象報導中代表天氣變化的晴雨天圖案,他都設計過喔!


‧藝術在哪裡?
認真地想一想,其實百貨公司也像是一種美術館。


沃荷成名後很有錢,同時也很愛購物和搜集,隨身攜帶大量皺巴巴的紙鈔,只要他想要的,一定想盡辦法搶到手,不管他是不是真的需要。
由於他買了太多東西,但是又喜歡擁有空蕩蕩的空間,於是他將所有物品設定了保存期限,只要過期的,就會被丟進箱子裡。
1950~1970年代,沃荷總共裝了超過600個紙箱,這些物品被稱作「安迪沃荷的時空膠囊」,是他最龐大複雜的作品。


普普藝術的兩位前輩:瓊斯與羅森伯格,也曾設計過百貨公司櫥窗。他們帶給沃荷很大的啟發:「賺錢的商業是最棒的藝術」。於是他開始思索如何將藝術帶到他的工作中。不過一開始並不順利,沒有人對他連續重複的影像感興趣。
「我給妳五十元美金,幫我想想看,我要怎麼辦?」
沃荷喜歡透過詢問他人意見,來獲取創作上的靈感。朋友建議他畫自己的最愛以及生活中最常看到的。
於是,沃荷開始畫大量的鈔票和罐頭。


‧從工廠裡生產出來只有罐頭?
我之所以這麼畫是因為我想成為一部機器。


沃荷去世後,他的朋友在超市看見一位老太太大量採購蕃茄罐頭。
─妳知道安迪沃荷這個人嗎?他就是以畫這種罐頭聞名的喔!」
「當然知道啊!」老太太很快地回答。
─那妳有沒有買沃荷的作品來收藏呢?
「這些罐頭才是原作!」
工廠以及印鈔廠每天都會製造出大量的罐頭和鈔票,沃荷也有一座「工廠」─那是他的工作室名稱,也以運用「絹印」的版畫技巧畫出不斷重複的罐頭、鈔票、名人畫、自畫像,以及生活中常見的人事物,獲得大眾的熱烈歡迎。


有天,沃荷讀到畢卡索一生畫了四千幅作品。
「老天,我一天之內就能辦到。」
他成功了嗎?一個月左右,他畫了五百多幅作品。仔細算一算,假如要畫四千幅作品,總共要花八個月的時間。


「工廠」裡有許多人協助他完成畫作,沃荷的名氣吸引了大批不同的人聚集在工廠,他就像一台巨大的發電機,有無窮無盡的創作能量,同時盡情享樂,「工廠」裡有開不完的派對,無止盡的狂歡。
對沃荷來說,「每一天都是新的一天」。


‧你是超級巨星嗎?
在未來,每個人都能成名十五分鐘。


1968年,沃荷在「工廠」遭到槍擊,差點要了他的命。
諷刺的是,隔天參議員羅伯甘迺迪卻在競選總統活動中遇刺身亡。


安迪沃荷是誰?
沃荷的第一本書,只是將一個人廿四小時內說的話,和背景發出的聲音,轉譯成文字。
沃荷的影片「睡」是拍攝一個男人六小時的睡眠狀態;「帝國」的內容只是帝國大廈從天黑到清晨八小時的變化。
沃荷曾經在電視上主持節目,甚至客串電影、電視影集的演出。
沃荷當過樂團經紀人。
沃荷整過型。不只一次。
沃荷愛交朋友,可是卻很孤單。
沃荷的「氛圍」,曾經有公司出高價要買下。
沃荷是同性戀,一生都沒有結婚。
沃荷最後在1987年,因醫療疏失死於膽囊手術,那年他5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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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在廣播中聽到一則有趣的故事,雖然很久以前聽過,不過在自己成為老師的此刻,體會特別深刻。
故事是這樣的:
有位對於理髮有深切熱忱的人,興致勃勃地來向當地最有名的剃頭師學習手藝。
一開始,這位學徒需要拿西瓜做練習對象。他非常認真地練習,不論有沒有事,即使是休息時間
也會拿出一顆西瓜練習。於是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他的手藝已經達到要出師的境界。
只是他有一個壞毛病,就是每次練習結束,就會習慣性地把剃頭刀往西瓜頂上,用力一切!
師傅每次耳提面命,叮嚀再三,他總是不在意地說:「沒關係啦,師傅,反正只是西瓜而已!剛好切來吃也不錯呢。」
終於,他第一次為客人理髮的機會來臨了。
他非常用心而且熟練地把客人的頭髮,修剪地帥氣有型。
看到自己的手藝如此精湛,他露出滿意的微笑,同時,習慣性地把剃頭刀往...用力一切!

這個故事讓我想到兩個層面:
1.在教學的過程中,面對孩子層出不窮的小毛病,身為老師的我實在有必要即時糾正
勿以惡小而為之,一丁點的壞習慣,或許會在不久的將來,帶給孩子自己無比的傷害。
2.至於我自己,在教學上也會有盲點,或是習以為常的壞習慣,只是我沒有發覺
或許錯誤的觀唸經年累月灌輸在孩子的腦裡,以至於耽誤了孩子的學習。

開學之後,我就打算向全班說這個故事,提醒孩子,也提醒我自己
別跟那位菜鳥學徒一樣,因為不當的習慣,導致意想不到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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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品齊:


上禮拜看到你媽媽帶著你和你妹妹來班上,真的很驚喜,喜的是你還沒有忘記307,驚的是...你真的變胖囉。我說過,每次看到你,就會讓我想起我小時候。


我小時候也是圓圓的,呆呆的,雖然考試成績還不錯,但是在與同學相處上,實在不是很在行,即使我已經長大,也快要30歲了(天哪!真恐怖!我居然這麼老了!),在人際關係的經營上,還是比較被動。


當然,那時的我,也遇過和你現在面對的類似問題。於是,我寫了一個故事給你。同時,也感謝品齊媽媽和你提供給班上的乖乖桶喔!


希望你改天能夠再來班上,我們大家一起拍一張真正的合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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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強是一頭小象,他長得高高壯壯的,光是他隨便在地上隨處奔跑,就能讓附近樹上的水果掉了好幾顆下來。


但是他有著和自己的名字截然不同的個性,他不希望自己強,他想要和其他小朋友一樣,自由自在地玩耍,玩著各式各樣流行的遊戲,談論彼此的心事。


只是很可惜,他不知道怎樣交朋友,而他的同伴看他呆呆的,不僅沒有幫助他,更聯合起來欺負他。


「強強,你和小強有什麼關係啊?」其中一個夥伴童童這麼問。


「小強是誰啊?我不認識他啊。」強強很認真地回答。


「哈哈哈...小強你怎麼會不認識他咧?小強就是...蟑螂啊!」童童和周圍的小朋友一起手牽手,將強強圍住,繞著圈圈,大聲嘲笑強強。


有次,強強在午餐時,不小心把童童的便當撞倒在地上,整個翻掉了,童童很生氣,可是要比力氣、比身材,又比不上強強,所以他又聯合其他小朋友,將強強媽媽用心為他準備的牛排大便當給搶過來。


「嗯!看你可憐,這個不怎麼樣的便當就給我吃,當作你賠償我的!」童童自以為理直氣壯的說。


那天,強強很委屈地躲在廁所裡哭,他好餓好餓,卻不知道該怎麼辦。沒想到後來他被調皮的同學反鎖在廁所裏面,學校老師還是過了很久才發現他不在,費了好大的力氣才救強強出來。


「我受夠啦!」強強生氣了,他不希望這輩子都要一直受人的欺負,於是決定要讓自己變得更強,讓那些欺負他的人不敢惹他。


於是從那天開始,他每天跑步,鍛鍊自己的體能,練就一身的肌肉,同時他努力讀書,每次的月考都名列前矛。


他已經變得不一樣了,沒有人敢欺負他,因為現在變成他欺負別人。


強強仗著自己的蠻力,到處去欺負同學,他以為只要他欺負別人,別人就不敢欺負他。


某天,花花在不小心把強強的午餐撞倒了,他很生氣,忍不住就推了花花,並且把她的便當搶過來。


「嗯!看你可憐,這個不怎麼樣的便當就給我吃,當作你賠償我的...」話還沒說完,強強跪倒在地上,看著花花,突然發現自己是這麼地讓人討厭。


原本在旁邊哭的花花,看到強強的樣子,瑟縮地問他:「強強,你...怎...麼了?」


「妳要和我做朋友嗎?」從強強的眼角掉落兩行淚珠。


花花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不能想像大惡霸強強這麼溫柔的樣子。「好啊,可是你要答應我,不可以再隨便欺負同學喔。」


好幾天過去了,強強逐漸找到不欺負別人,也不會讓別人欺負的方法。每天都很開心地到學校去,至於是什麼方法呢,就要靠你自己去發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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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超級平凡的路人,假如擔任演員的話,絕對沒有當主角的命,即使讓我跑龍套,也不會有人記得我。但是如果把每一齣戲劇中的路人甲拿掉,就算主角演得再好也沒有用。


很少有神話故事裡,路人擔任主角的,而現在我即將要說的,就是一個關於路人的神話。路人當然永遠不會是主角,然而卻可以在神話裡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


故事發生在一個市集,主角是一個雙目失明的說書人,以及一個販賣希望的商人。一開始,商人正在熱鬧的人群中,用他習得的煉金術,將一顆怪異的魔豆,透過鍊成陣,與一個圍觀路人的決心合成。


「希望是要用你的決心來灌溉的。」商人這樣對我說。沒錯,那個路人就是我,一個那天剛巧經過,閒閒沒事的路人,心想來湊個熱鬧,看看商人在變什麼把戲,於是莫名其妙就當了試驗品。


沒有人在乎我的希望是什麼,不過我真的很認真地想要用盡全身的決心,想要讓我的希望實現,只可惜,彷彿路人就註定沒什麼決心一樣,我的身上完全起不了變化。


「你沒有決心。」商人直接了當地說。雖然我很想反駁,不過卻沒有挺身反駁的決心。於是眾人對我失去興趣。我又再度成為背景般的路人。


這時說書人登場,他似乎背負了許多的往事般,全身顫抖著,他說:「給我一份希望。」商人連他的希望是什麼都沒問,便將一顆魔豆鍊入他的身體內。


不愧是主角,立刻就有反應,只見說書人整個身體逐漸消失,周遭的時空也開始扭曲,所有的一切都要被捲進未知的黑洞般,一點一滴地消失。


「我的希望是這個關於販賣希望的神話能夠消失。」他在整個人完全消失前,說了這麼一句。四周的人們開始恐慌起來,越是恐懼,消失地越快。


商人是第二完全消失的,他的表情沒有一絲恐懼,反而是滿滿的疑惑,他喃喃自語著:「魔豆怎麼會透過人的決心自我毀滅呢?這完全違反生物的規則啊...」還沒說完就消失了。


很快地,人越來越少了,我的身體也逐漸消失,就在我一半以上幾乎都已經消失的時刻,在我的內心突然響起一個聲音:「你的希望是什麼?」


對喔。我真笨。我還有一顆希望的魔豆跟我的決心在一起。我在每一道血管、每一吋神經、每一份血肉中尋找我的希望,好難好難。即使我要連同這個愚蠢的神話消失在這個世界,我還是沒有決心活下來。因為我沒有什麼希望。


我希望什麼呢?透過魔豆實現的希望能夠長久嗎?那是真實的嗎?我很懷疑。


一切都消失了。不,就在我完全消失前,我看到了。從我的身體裡滾出一顆魔豆,它迅速長出細小的腳,爬啊爬,爬到很遙遠很遙遠的世界另一端去了...


耳邊依稀聽見魔豆咕噥著:「希望也是會看人茁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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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販賣希望的商人,只要肯出價,無論怎麼樣的希望,我都願意賣給他。無論他是個十惡不赦的惡人,或是單純善良的孩童。


對我來說,給人希望是很簡單的,但是是否能讓希望實現,就要看個人造化了。而我是何時開始賣希望的呢?


從國小開始,我就被同學和老師討厭,沒有人喜歡我,爸媽也不喜歡我,週遭的人都比較喜歡聰明會唸書的弟弟,我彷彿一出生就註定要享受別人的白眼與唾棄。沒人愛的我,是沒資格擁有希望的。


某天,我躺在司令台上,閉著眼睛,聽著其他同學傳來愉悅的嬉鬧聲,那是擁有不可能在我身上的事情。我什麼都做不好,沒有人會希望加入他們的。


突然,感覺身體下面壓著一個怪異的東西,讓我很難入睡,我忍不住爬起身。那是一顆豆子,外表凹凹凸凸、醜陋異常的豆子,旁邊還有一張紙,上面說:「這是希望的豆子,只要你用決心去灌溉,終會有實現的一天。」假如死亡筆記本是死神給人類開的玩笑,那麼這顆希望魔豆,又是誰給我開的玩笑呢?


當時,沒有任何希望的我,小心翼翼捧著這顆希望,就在我家附近的公園埋下。我相信,我的決心絕對能讓這顆魔豆茁壯。


從那時起,我徹頭改變我自己,我決心要成為不一樣的人,用自己的雙手去改變週遭的世界。好幾年過去了,我爬上最頂尖公司的最頂尖位置,該擁有的一切,我都擁有了。


我壓根忘記那顆魔豆的事,甚至連小時候曾經遭受的挫折,也一併忘記了。直到電視上播出那棵家鄉公園裡稀奇古怪的樹,我連忙拋下所有瑣事,因為有許多往事都從腦海汩汩湧出了。


樹高聳入雲,就跟我現在的位置一樣,很高卻很孤獨。我想起埋下魔豆時,那個單純到不行的希望:我希望你這顆魔豆長成和童話故事中的豌豆樹一樣。


那一刻,我居然搞不清楚,是我用決心灌溉了這顆魔豆,抑或是魔豆為了茁壯,掌控了我的決心。


為了要搞清楚這件事,我把位置讓給野心勃勃的弟弟,將滿樹的魔豆摘下。於是,我成了一個販賣希望的商人。


經過多年的研究,我發現不用這麼麻煩,不需要把魔豆埋進土裡,就能給人們希望。我運用煉金術的原理,將魔豆煉入顧客內心,只要他有決心,這顆魔豆自然會在他的精神與身體中,成長茁壯。


今天,我來到一個平常到不行的市集,看到一個雙目失明的說書人。突然有種感覺,我知道,漫長的探尋,即將步向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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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話,顧名思義就是神祇說的話。在我居住的地方,也有一段關於希望的神話,流傳好幾百年,每一個人從小時候開始,就反覆聽著。


在不知道多少年前,城市中央的鬧市裡,突然來了一位販賣希望的商人。他宣稱只要把神奇的魔豆埋在土裡,每日誠心澆灌,只要魔豆發芽開花結果,你所希望的事情就會成真。


在這個古老的傳說裡,有許多人的希望都成真了,她們的魔豆都長成無比巨大的奇怪植物。當中,有一位祈求高中狀元的先人,就成功實現願望,到朝廷做官,但是他為了避免故鄉有人仿造他的成功模式,搶他的官位,奪去他所擁有的一切,於是下令暗殺那位商人,同時將所有魔豆銷毀,並砍斷所有長成的奇怪植物。


神話就到一切證據被消滅為止,沒有人知道那位自私的狀元後來發生什麼事情,也沒有人知道魔豆還有沒有剩下的,甚至連那位商人是從哪裡來的都不清楚。


對於大部分人來說,這個故事就是神話,一個沒有任何證據支持的神話,只用來告誡人不要太貪心罷了。但是對我們這一個部族來說,那是真實到不行的歷史。因為我就是那位狀元的後代。


好幾百年以來,我們隱姓埋名,假裝完全與那次事件無關的樣子,而且傾全力撲滅那段歷史,用力營造出那是神話的樣子,卻在午夜夢迴之時,獨自面對奪走他人希望的羞愧與悔恨。


「奪走他人希望,就必須用自己的希望來抵償!」那位神祕的商人死前這樣大喊著。之後的某天夜裡,狀元突然發狂,衝進皇宮中,將皇帝殺死,隨後自殺。朝廷為了避免時局動盪,於是找一位與皇帝長相相近的皇親國戚,充代皇帝本尊,接著暗地裡派出大批殺手,誓言消滅狀元九族。


我們就是僅存的一支族系。彷彿被神話詛咒似的,從遙遠的祖先到我,「希望」幾乎就不存在人生裡。不抱希望地活著,大概是世上最痛苦的事情了。


我是個說書者,常在天橋下說許多虛構的神話,我相信這些故事將來會深植每一個人的心中,她們都會忘記那許久以前的醜聞。我的雙眼早在五歲時的一場火災中,被濃煙燻燒視覺神經,已經完全看不到了。


「來喔!來買希望唷!」某日,不遠處的市集傳來令我毛骨悚然的叫賣聲,「那不就是神話裡的商人嗎?」我不禁中斷故事,渾身發抖,久久無法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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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v 06 Mon 2006 19:51
  • 醫生

擁有最高明的醫術,就能掌控我自己的人生。一直以來,我就是這樣相信的。醫生,也就是醫治自己與他人生命的人。


從小到大,我總想要當一位醫生。


在我六歲那年,我無緣無故上吐下瀉,發燒到40幾度,渾身長滿不知名的紅疹,母親著急地徹夜背著我到鄰近城市的大醫院去。


從我住的小村莊長途跋涉到這家醫院,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母親真正偉大的是,在路上不停用話來激勵我,維持住我的意識,有時甚至還說了幾個不是很好笑的笑話,來逗我開心,讓我有能量去和病魔對抗。


直到今天我永遠忘不了,那個寒冷的冬夜,掛號櫃台上護士小姐的話:「妳們有錢嗎?沒錢的人就到其他醫院去,這裡不是慈善機構!」冷冽的鄙視眼神,比當時的氣溫還冷。


是的,我們家並不有錢,事實上還非常窮。母親心中只有把我救活這個念頭,絲毫沒有考慮到是否有錢付診療費用。


母親在櫃檯前猛地跪了下來,狂喊著乞求醫院能夠對我進行治療,診療費用她保證會籌措出來。但是一切都沒有用。


我們母子倆就這樣硬生生被趕出醫院門口。沒有人能夠幫我們。虛弱的我,那時候就在想,如果我是醫生,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了。我可以用專業去對抗病魔,不需要看別人的臉色。


我的生命要我自己主宰。


那家醫院的院長在門口遇到我們,緊急將我抱進急診室,同時大聲斥責那位傲慢的護士。


很快的,我病好了。然而我也離開了母親身旁,成為院長的養子。院長膝下無子,就跟母親商量請求將我過繼給他。母親為了我的將來著想,忍痛答應,並且簽下永不與我見面的契約。


直到今天,我拼命地學習醫術,就是為了讓我更有力氣去主宰生命,院長,也就是我的養父,在兩年前過世了,整間醫院也落到我手中。


我屏棄所有的情感,力求將整間醫院營造成醫術的重鎮,所以我不擇手段,爭取各項補助與研究經費,我敢保證放眼全國,即使是國立第一醫院,也比不上我所掌管的這間醫院。


「沒有我的醫院治不好的病!」這就是我所建立的招牌,很了不起吧!


就在剛剛,護理長跑來向我尋求指示,說是有一位婦人發生車禍,緊急送來醫院,可是沒有人可以付開刀的費用。「院長,要直接送到開刀房嗎?」


「哦?沒錢喔。沒錢的人就到其他醫院去,這裡不是慈善機構!我這裡是醫療的重鎮,沒有錢哪能治病呢?生命要用金錢去換取的!快轉到其他醫院去!別浪費這間醫院的醫療資源!」我怒吼著。


半個小時之後,救護車緊急回報,那位婦人在轉院的過程中斷氣了。就在電話另一頭說明婦人姓名的當下,我緩緩放下聽筒,無力垂坐在椅子上。


那是許久沒聽到的母親姓名。淚水爬滿我的臉頰,一直一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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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從前,有一隻很笨的鳥,他有多笨呢 ?當比他小好幾歲的弟弟妹妹都學會飛的時候,居然還只會用兩隻爪子在地上緩慢行走,那一對翅膀應該是受到巫婆超級惡毒的詛咒,只能輕輕地、無力地在空氣中揮動幾下,便鬆垮垮地垂在胸前。


他完全不會飛,連家人都開始懷疑,他到底是不是一隻鳥?每天他一起床,就遭受四面八方的叮嚀與訓示:「還不趕快去學飛!你看看自己,到底是不是一隻鳥啊?真是笨呢!」


每當這個時候,他就拖著沉重的身軀,心不甘情不願地做做樣子,揮動翅膀幾下,應付應付其他同伴及家人的要求。他實在非常討厭振動翅膀,也很搞不懂,為什麼要學飛呢?像他這樣慢慢地散步,享受慢活的滋味,看看身邊的風景,想想人生中的意義,這是多麼愜意的事情啊。


雖然有時候他會羨慕在天空中自在翱翔的伙伴,相信從那麼高的地方往下俯瞰,所得到的風景想必更精采、更豐富吧。


但是他就是做不到,他恨死飛翔這件工作了。「我就是不能飛,不然你們要我怎麼樣呢?」某天,他終於受不了了,丟下這句話,逕自遠離了所有同伴。


因為他是慢慢地走,此時的他又餓又渴,偏偏食物和水源不知道在多遙遠的地方。「假如我可以飛就好囉。」他心想。


他耗盡最後一絲力氣,來到陡峭的山崖邊,無力地、失去知覺地,跌落深不見底地山淵裡,連發出一聲慘叫的機會,都沒有了。


==========


身為老師的我們,常常要違背自己的想法,為了讓孩子們能夠具備在小學中最基本的能力,不得不板起臉孔,厲聲斥責。畢竟每一位教育者,都難以承擔自己的學生因為疏於管教,而使得課業品格退步的惡名吧。


307的孩子們,請用行動和決心,做給老師看:我用不著兇,你們也能夠把該做的事情做好喔!


這次期中考,相信無論是你們的爸媽、老師,甚至是自己都不會滿意,請記住這次考差的教訓,尤其考卷務必多檢查幾次,不要太驕傲、太自大,初學者要懂得謙虛,過於自滿,疏於檢查,下場往往就是一張連自己都不滿意的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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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草們關於爛泥的故事就只停留在他與維納斯分開為止,似乎接下來的人生都沒什麼好說的,畢竟身為一團爛泥,能夠有這麼多故事可說,堪稱難能可貴了。


一個雷雨交加的深夜。狂風暴雨無情地打在雜草以及爛泥的身上,劈哩啪啦落下,永無止境般。爛泥依舊緊閉著雙眼,毫無感覺地接受所有的打擊。「習慣了。」他心想。


所有人都不知道,在這陣暴風雨之後,這個不起眼的小角落有了新改變。小小的,一絲絲的改變。


一年後。


整座城市被不知名的外星植物攻佔,各式各樣、噁心的藤蔓猛力吸取城市所剩無幾的能量,爬滿每棟建築物,抽取在城市裡生活人們的靈魂。


國家最高軍事機構儘管派出最精銳的部隊試圖驅離外星植物,卻只落得全軍覆沒的下場。市長、甚至是全部的市民,皆透過各種管道,逃離這座城市。


一夕之間,瞬成空城。


爛泥靜靜看著這一切發生,不帶任何感情地。他能夠去拯救任何人嗎?不能,因為他就是這樣一團爛泥。


不過對於外星植物的種種,沒有人比他知道更多了。在一年前的暴風雨夜,一顆怪異的種子藉著強風飄落至爛泥的身體裡。很快地,種子發芽、茁壯,以至今日悽慘的局面。


怪異藤蔓蔓生的速度很快,終於逼近了位於市郊的美術館。


爛泥憶起了那雙迷人的眼睛,那是他心裡最深處、最難忘的,維納斯就在那邊。


「哈哈哈...你有本事就犧牲自己,把我殺了啊,笨爛泥,你永遠就只是一團爛泥罷了。」外星植物囂張的說。


這是一個選擇,假如依照爛泥指導手冊的記載,身為標準的爛泥遇到這種時刻,絕對要立刻閃開,裝做沒這回事,畢竟爛泥不需要其他人的保護,更不需要去保護任何人,何況是要犧牲自己的生命。


可是,維納斯是他存在的理由。他難以忘記那一年,即使默默看著她,也能得到無比巨大的滿足感。他知道,他來到這個世上,就是為了守護她,不讓她受到委屈。


他這時候不想當爛泥了。他要當他自己。雖然維納斯從頭到尾都不知道他的心意,「那也沒關係吧,我只知道,她值得,我願意。」


故事的最後,爛泥犧牲了他自己,保全了整座城市,維納斯依舊美麗。


維納斯永遠都不知道,有一團曾經存在過的爛泥,他喜歡她很久了,如果不介意他爛泥的身分,他願意為她做任何事,即使是靜靜陪伴她也好。


好吧,已經沒有任何陪伴她的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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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他成為徹頭徹尾的爛泥之後,習慣每天望著街道上來來往往的車輛與行人,他一直以為除了自身之外的幸福,都不關他的事情。冷眼旁觀,看著不屬於他的各種幸福,從最先的沮喪憤怒,到現在的麻痺未覺,他漸漸接受爛泥不配擁有幸福的這項事實。


他就是一團只存在於這個不起眼小角落的爛泥,沒有人會眷顧他的。如果硬要說他的人生有何意義,那大概就是把爛泥這個身分扮演好,當一團稱職的爛泥。


這天,氣溫20度,是恰到好處的天氣,儘管天空有點陰陰的,不過卻帶點微風,即使是爛泥,也感到心曠神怡。


「來,就是這裡。」搬運工人小心翼翼地把一座巨大的玻璃裝飾藝術輕輕放下,就擺在爛泥的附近。那是一尊仿維納斯女神像。聽說是市長為了美化市容,花費鉅資由國外引進的一批藝術作品。


遠遠看去,那只是一尊很普通的玻璃維納斯像,然而當你直視她的雙眼,你會感到一股神奇的魔力,彷彿在呼喚你心靈最深處的靈魂,激起曾經擁有過、卻早已拋諸腦後的夢想。


爛泥見到這麼美的事物,一時之間只有自慚形穢。他不知道要怎樣開口,向維納斯介紹他自己,是很困難的。難道要他說:「妳好,我是一團爛泥。我沒救了。」呵,他光是想像,就不禁啞然失笑。


他逃避式的不發一語,緊閉雙眼,似乎連望著維納斯,都是對美的一種褻瀆。


夜不知不覺降臨了。


精緻的玻璃在各式各樣的光線照射下,呈現出超越現實的樣貌。他不經意抬頭看著維納斯,良久說不出一句話。


如果說,他這輩子還有什麼要追求的,那就是為眼前華美的維納斯做任何事,即使是像這樣靜靜陪伴她身邊。他知道維納斯絕不可能低頭看他這團無可救藥的爛泥,而維納斯的確沒能看見他。


整整一年過去了,維納斯終究不能理解爛泥的心意,畢竟他們連一句話都沒交談過。


又是同一群搬運工人駛著一台大吊車來了,因為換了一位新市長,全市的裝飾藝術作品必須被集中管理,於是維納斯像將要跟其他的作品一起運到美術館去。


爛泥知道,錯過這次的機會,他這輩子不再可能看到維納斯,當然更沒有機會和維納斯交談。他很想跟維納斯說,他喜歡她很久了,如果不介意他爛泥的身分,他願意為她做任何事,即使是靜靜陪伴她也好。


大吊車遠離了。


他還是一句話都說不出口,唯一不同的,他藉由一輛疾駛而過的機車,潑濺起些許水花,有那麼幾滴爛泥,就這麼吸附在玻璃塑像上。


很清楚地,他看到維納斯厭惡的神情。嗯,這就夠了,爛泥是該被討厭的。


別了,維納斯。別了,曾經美麗的夢想。


他又再是一團爛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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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個大雨磅礡的午後,街道上滿是撐著傘的行人,以及疾馳而過汽車所激起的陣陣水花。


在一個非常不起眼的角落裡,躺著一團爛泥,全身污穢、軟趴趴的爛泥。那團爛泥經由大雨的洗禮,變得更加泥濘了、也更加不堪了。


他瑟縮地躲在這個令他心安的街道一隅,不希望有人看見,只希望非常平順地扮演好身為爛泥的角色。連盼望頑皮的孩子要抓起他拿來玩泥巴仗的雄心壯志都沒有。


他就是這樣一團爛泥,無法改變的爛泥。


曾經有人問他,為何會成為一團爛泥,他只是望著遠方,呆滯地說不出半句話。


唯一會聽他訴說的是鄰近的一小片雜草,藉由吸取他身上的一絲絲養分,苟延殘喘過活的雜草。


在很久很久以前,爛泥曾經趁著濃濃酒意,向雜草提及些許過往。原來,爛泥最早是最負盛名的土壤,眾多價格昂貴的瓷器都必須由他這樣高貴的土壤,透過高溫燒製而成。


爛泥曾經是價值不菲的貴土。


他常常在窯場望著一只只雕畫著栩栩如生、背負著幾乎整個國家藝術價值的花瓶、瓷器,心想有朝一日,他終將化作同樣不朽作品的血肉,供萬世景仰。


某日深夜,窯場被莫名大火焚毀,連帶將他的美夢燒成灰燼。他被路過的人挖取作為養料,盛放在平庸的花瓶裡,供給廉價不知名花種的養份。


那是他要的人生嗎?或者,他快樂嗎?他不知道,只是這些疑問越來越大,影響了他供給養分的品質,即使是那麼庸俗的花也枯死了。


他已經一點用處都沒有了,於是連同那株枯萎的花,被丟棄在路邊,化為爛泥。


有天,他昏睡著,這陣子他已經分不清何時是白天還是黑夜,總之無論何時,他總是昏睡著,那是爛泥的工作,也是本分。


「謝...謝...你...」氣若游絲的說話聲從身邊傳來,他四處張望,卻還是找不到聲音的來源。


「我...就是...你身邊...的...那朵花...」


他很驚訝,因為早從被裝在花瓶開始,他就沒和那朵花說過任何一句話,況且當花枯萎後,他一直以為她已經死了。


「要謝我什麼呢?」他問那花。


彷彿是迴光返照般,花又重現盛開時的模樣,振作精神地說:


「你知道嗎?如果不是有你,我不可能活到現在,感謝你供給我養分。對我來說,你是多麼重要。」花說完就斷氣了。


他知道她最後會變作他身上的一部份,重新在他的生命裡再活一次。儘管從他的美夢被大火焚毀開始,生命中就沒有什麼真正讓他在意、激起一絲漣漪的事物了。


這時的他卻很想真真正正地大哭一場,為那朵覺得他很重要的花而哭。


從花死後,他著實成為了一團爛泥。連供給養份的資格也都喪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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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一個平凡到不行的早晨,太陽依然從東邊升起,地球完全沒有毀滅的跡象,繼續繞行著。


冬冬是歡樂谷最美、最雄壯的一隻老鷹,常常可以看到他在一大早,就迫不及待地展開雙翅,在長滿茵茵綠草的谷間來回翱翔。


但是在這個普通早晨裡,很反常地一直到中午,都沒有看到冬冬帶著他傲人的翅膀出來曬曬太陽,直到下午,整個歡樂谷完全被許多謎團所籠罩著。


─怎麼會一整天都沒看到冬冬呢?是不是發生什麼事情啦?


─是啊,沒看到冬冬飛翔在天空實在非常不習慣呢!


於是谷中所有的動物七嘴八舌地討論著,試圖要解開冬冬到底去哪裏的謎團,畢竟長久以來,歡樂谷就如同它的名字一般,洋溢歡樂的氣氛,幾乎沒有發生過什麼大的事情,就像原本平靜如鏡的湖面,突然被一顆小石子激起層層漣漪一樣,一點點小事情也會造成很大的騷動。


首先由小獵犬部隊組合成的搜索大隊,在歡樂谷裡裡外外四處嗅聞著冬冬所遺留的一切氣味;灰熊警長率領精銳的調查團,正式接手這個案子,甚至以他祖父之名,發誓絕對要將冬冬找到,否則誓不罷休;甚至連精通算命的蝙蝠大師,也在電視台開闢節目,每日定時播送對於冬冬行蹤的占卜結果。


最後的最後,幾乎整個歡樂谷總動員,投入所有人力與物力,進行對於冬冬的搜尋工作。一個禮拜過去了,一無所獲;一個月過去了,電視上關於冬冬行蹤的猜測節目幾乎停了大半。


一年過去了,已經沒有人記得冬冬是誰,曾經在每個早晨自在翱翔的身影早已被遺忘殆盡。至此,歡樂谷的大事件輕悄悄地落幕了。


那麼到底冬冬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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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是一顆非常顧人怨的汽球,沒有任何人喜歡它。因為它每次動不動就會到處去衝撞別人,甚至是討厭他人的靠近,深怕他人的靠近會把它給戳破。


很快地,根本沒有人要跟它一起玩,沒有人受得了皮皮的爛脾氣,原本很好的心情,一遇到皮皮,生活就立刻從彩色變成黑白的。只要有人想要關心皮皮,或是想要跟皮皮聊聊心事,馬上就會被皮皮厲聲尖叫說:「快滾開!你會把我戳破的!」


每天都只能看到皮皮形單影隻,它是全天下最孤單的汽球了。它獨自在天空飄浮,一陣風吹過,它就乘著風無目的地漫遊。它不知道為什麼要活在這個世界上,玩著屬於一個人的無聊遊戲。


它告訴自己說:「嗯!沒關係,還有空氣陪我,空氣充滿我的全身,空氣帶給我力量!」


不過,隨著時間過去,它的身上漸漸有了裂痕,空氣一點一滴地洩出,它越變越小,直到有一天,「啵!」的一聲,皮皮破掉了。


最後,連空氣都背叛它,完完全全地離開了。它不再是顆孤獨的汽球,而是一團孤獨汽球碎片。


大雨無情落下,皮皮被泥濘包圍著,不仔細看,還會以為是垃圾呢。不對,以皮皮現在的狀況,根本就是垃圾。


一個艷陽高照的朗朗晴日,皮皮渾身髒兮兮地仰頭望天,看著天空中無數自在飄遊的汽球們,試圖用最後一絲力氣喊著:「給我氣吧!...給...我...氣吧!」這或許是它這輩子第一次對他人發出求救訊號吧。


天空中領頭的汽球王洛斯不禁俯瞰大地,想要找出聲音的來源,想要給這個虛弱聲音一些力量,可惜的是,皮皮的外表早已看不出汽球的模樣了,即使看到皮皮現在的樣子,也絕對不會把它跟之前孤僻的汽球聯想在一起。


皮皮眼睜睜看著大群汽球飛過,卻什麼都不能做。它想,如果可以時光倒流,它不會再這樣任性了,畢竟和汽球朋友們在天空中飛翔是多麼幸福的事情啊!


又一陣風吹過,在瞞天的沙霧中,皮皮跟著數不盡的沙子,消失在虛無之中。沒有人再記起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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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上,掛著一隻又一隻外型酷炫的風箏,彼此爭奇鬥豔。伴著藍天白雲,彷彿成了風箏選美場,重點不在誰飛得又高又遠,而是誰的外型最能吸引全場目光。


「你們知道嗎?我的外型結合了最新流行時尚,可是全世界最有名的風箏設計大師的代表作呢,同時兩側還有渦輪驅動裝置,可以像遙控飛機一般,疾速飛行,哈哈,我想我應該是天空中最閃亮的風箏王囉!」說話最大聲的是,上一屆的風箏王「煩賽撕」,他的驕傲與外表,幾乎搶去所有風箏的風采。


「拜託,你那種過氣的樣式,還敢說是流行,要不要回去照照鏡子啊?」沒想到立刻有人吐槽,她是遠從銀河系「寶卡卡星球」來的宇宙最新型風箏─SK5,「哼,你這個地球產的風箏再怎麼厲害也不可能比得上我,我全身上下都是由寶卡卡星球的特有礦物組成的,這種礦物不需要風力協助,自然而然就可以浮上天空,甚至可以隨心所欲,想要飛多高就飛多高;外型更不用說了,我的設計師是今年宇宙風箏王的得主呢!哈哈,怕了吧?」SK5的笑聲響徹雲霄。


原本寧靜的天空一下子就喧鬧了起來,誰都不服誰,誰都覺得自己才是風箏王,有些風箏甚至趁著一陣強風吹來,刻意往敵方風箏靠近,試圖用自己的力量把對方硬扯下來。於是除了喧鬧,還可以看到暴力風箏的纏鬥,一隻隻敗退的風箏紛紛落下,其餘還僥倖在空中的風箏,也不干示弱,彼此在言語上交鋒,誰也不讓誰。


不知吵了多久,即使連煩賽撕和SK5這類極具冠軍相的風箏王候選人竟也紛紛敗退下來,幾乎每隻風箏都像被強風摧殘的油傘,早就看不出原有的神采。


在浪漫的夕陽照射下,天空中只剩下一隻很不起眼的風箏,就是很傳統用竹子和油紙粘糊而成的風箏,他一句話都沒說,只閉上眼睛,享受著御風而行的滋味,自在地飛著、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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嚕嚕國的小王子有一隻布偶熊,是他三歲時國王送的生日禮物。


從一拿到布偶熊的那刻起,王子就對布偶熊愛不釋手,尤其是他睡覺的時候,會抱著柔暖的布偶熊,對它說說話,大從國王因為他貪玩的行徑而下令禁足,小到今天排便不順,王子都會鉅細靡遺地對布偶熊敘說。


在王子的心目中,布偶熊就是他最好的朋友。只要有布偶熊,他寧願什麼都不要。


隨著王子年紀漸長,對布偶熊的感情有增無減,王子認定布偶熊是他生命裡最大的支柱。


後來,國王退休,王子繼位了。王子雖然很想把布偶熊帶在身邊去南征北討,可是眾大臣都勸諫王子說,身為一國之君還把布偶熊帶在身邊成何體統,迫於現實壓力,王子開始疏遠布偶熊。


王子是很英明的國王,四處征戰的結果,擴展了許多國土。即使他到這個世界的最北端,寒冷的冰漠中,去爭討穿著獸皮的野蠻族時,他也知道布偶熊即使不在身邊,它也一定會在城堡中等待著他。


許多年過去,王子成為白髮蒼蒼的老國王,他幾乎將整個世界納入版圖,簡直是歷史最負盛名的霸主。


這天,他風風光光地返回城堡,兒孫滿堂。王子獨自倚靠在城牆邊,享受萬民擁戴的愉悅。這時他突然想起幼時的好友:布偶熊,心想這麼美妙的時刻,絕對要和好朋友分享。


儘管年歲已高,他依然按奈不住內心的狂喜,衝到櫃櫥裡想要取出布偶熊。他要告訴布偶熊,自己早就超越嚴格老爸的功績,贏得了全世界。


就在王子從櫃櫥中取出布偶熊的那一刻,由於時間過於久遠,布偶熊在瞬間風化成千萬棉絮,隨風飛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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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眼前的幸福,尤其是所有在身邊的朋友親人都必須用心去經營


習以為常往往帶來無止境的悔恨...


這是我幾天來最大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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