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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諾愛拉.夏特雷
原文作者:Noelle Chatelet
譯者:阮若缺
出版社:遠流
出版日期:2007年07月27日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73584


「啊,真的!我是一隻完美、不受限制的海鷗!」岳納珊在跟長老學習飛翔的過程中,突然頓悟了飛行的本質:解放自己、做自己。


整本書雖僅百餘頁,卻透過主角第一人稱的口吻,娓娓道盡了身為雙性人坎坷的成長歷程。書很輕很薄,讀來竟也與保羅的人生一樣,沉重且厚實。
主角是一位喚作德妮絲的女孩/男孩,她喜歡玩單槓,有彈琴的天份,擁有愛她的父母,然而她不喜歡當女生,她有堅實的肌肉,有粗糙的嗓音,一方面具備女性性徵,卻同時生出男性器官。
是的,他/她是雙性人。全書就是在描述德妮絲如何蛻變成真正男人保羅的經過。
在德妮絲真正成為保羅的過程中,經歷了衝突、歧視、迷惘、暴力、放縱、發狂、割除,並在親情、友情、愛情的支援下,一步步往自我性別認同的實現前行,德妮絲與保羅終能共同彈奏出動人的樂章。
頭朝下,是德妮絲在父親鼓勵下,練習單槓時,放手旋空的一項動作。成功抵抗地心引力的征服感,讓她覺得自己就像是一位天使,展開雙臂,一如豐滿羽翼。
我想到了那隻家喻戶曉的海鷗,岳納珊:唯有接納自己、認同自己的一切,我們才能夠超越眼前的困境。德妮絲即使生在父母親都很開明的家庭,依然努力地突破外人視之為畸形的軀體,解放出真正的自己。
最近看到一則台北市政府製作的性別平權廣告(http://www.doi.tcg.gov.tw/iscomdms/tpnews/upload/兩性平權.mpg),其中有一段話是這樣說的:


天生自然,就該釋放,誰都可以做自己。


無論天生擁有怎樣的性別,都應該保有做自己的那份理想與信念。孟子說:「求其放心而已矣。」儘管一般人心中總存在著性別刻板印象,對於男生或女生,總有不成文的清楚畫界,然而在性別認同的道路上,無非就是撥開這層層經由社會集體建構出的規範迷霧,尋得「真我」罷了。
「保羅順其自然。」然後,Be My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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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本還滿顛覆我對奇幻小說印象的作品:


首先,它只有一本,卻不會因為只有一本而草率了事,相反地,不只結構完整,閱畢後更是意猶未盡。也因為這個特點,非常適合做為閱讀奇幻類小說的入門之作。拜魔戒(三部曲+前傳)和哈利波特(第七本的英文版就快上市,越出越後)所賜,出版社引進大量奇幻文學,但是光看每一部動輒三本以上的分量,往往讓人卻步。「諸神之城」卻反其道而行,體貼讀者的需求,用心安排情節,人物刻畫生動,完全不會讓人有受限篇幅之感。


花看一本書的時間,卻讀盡眾多奇幻作品的精華,實在是非常划算的一件事。雖說可以當作入門書,不過恐怕會有一個早在預料中的嚴重後果:看過「諸神之城」後,反而看不下去其他作品了!


其次,是誰說王子就要又高又帥?好吧,也許本書故事展開之前,拉歐汀王子是很帥的沒錯,然而就在第一章的第一頁,他就被作者(或是貫穿全書的「霞德祕法」)給徹底毀容了。這個與傳統印象的反差,就在前面大部分的劇情中,緊緊扣住讀者的心,「王子應該要很帥的啊!到底他最後會不會變回來呢?」所以很自然地,不知不覺中,我們一起看到「全書完」這三個字。


簡單來說,我以為作者在人物的預設基調是一抹淡淡的灰,沒有無懈可擊的完美,也沒有殘破不堪的歪斜。全書的三大主角(拉歐汀王子、紗琳公主、赫拉森主祭)都不是擁有絕對惡和絕對善的人物,因此也就更人性化、更活生生地躍然紙上。


整書最引人入勝之處,就是背景設定。這也是一部成功的奇幻作品必備的條件。


奇幻小說之所以氾濫,就是因為不管大人或是小孩,都能從作者精心營造天馬行空的時空氛圍中,獲得超出現實生活的滿足感。如同華人愛看武俠小說般,不管每一個作者腦中所構築的世界為何面貌,只要描寫夠讓人身歷其境,妳我皆是書中主角。


書中一開始的序章,便引導讀者體察「霞德祕法」如同仙術的奇妙,重點在於「他們的身體能夠快速地自我治療」,接著透過倒楣的拉歐汀王子的感官,帶領我們進入另一個截然不同的可怖世界:


「每一次割傷、每一次撞傷、每一次瘀腫、每一種的疼痛,都會持續伴隨著你,直到你因為痛苦而陷入瘋狂...」


妳我現在習以為常的人體自癒能力,在作者的巧妙安排下,成為一種祕法,一旦它離我們遠去,便是最難耐的折磨。


整體來看,全書故事的架構宏大卻不繁瑣,情節緊湊卻不匆忙,是本從8歲到108歲老少皆宜的佳作。


 


備註:


※圖片是本書西班牙版本的封面,確實充滿奇幻的風格。


    圖片來源:http://www.brandonsanderson.com


※官方部落格:


    http://blog.roodo.com/elant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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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多久沒有為了武林中的快意恩仇、繾綣愛戀而沉迷、而感動了呢?但是在這部從對岸超火紅的網路作品裡,作者就是有這種魔力,讓讀者重拾了已經遠離很久很久的悸動。


在我國中、或是更小的年歲裡,閱讀完金庸全集後的暢快,就像一道少年時期的美麗烙印,既是完成了與武俠小說的短暫邂逅,更是留下無盡的惆悵:除了金庸,下一任執牛耳的盟主為誰?


十幾年的歲月過去了,直到我在今天很快地將印刷精美的試閱本一口氣讀完,閉上眼感受意猶未盡的喜悅,更多的是累積多年疑惑一瞬間豁然開朗的小小滿足。


全套〈天觀雙俠〉共分四冊,卷一的部分自幼年周含兒遇劫、巧遇幼年趙觀開始,直至成年後的兩人重逢為止,主要篇幅集中在雙主角之一趙觀身上,描述他的一連串令人拍案叫絕的奇遇,另一主角凌昊天的部份,卻大多由他們家族的人來補強了。


光看這第一本,或許仍無法充分一窺整部作品全貌,卻能透過文字感受到作者的野心和誠意。表面上看,其中處處有著金庸作品的影子:同是出身青樓的主角(趙觀/〈鹿鼎記〉韋小寶)、康箏與松鶴老的琴蕭和鳴,很自然勾起〈笑傲江湖〉的經典橋段(曲洋與劉正風合奏笑傲江湖譜)、書中開頭的綁架案卻也和〈神雕俠侶〉的程瑛、陸無雙遇劫近似、趙觀在龍幫那段不快樂的日子,甚至龍夫人阻擋他習武那段,呵,不就是楊過幼年在桃花島的境遇嗎?...太多太多了,更不用說書中俯拾即是將金庸小說若干情節稍加轉化的安排。


不過請記住這是「表面上看」。在金庸之後的武俠小說作家,最辛苦的莫不是要如何跳脫那一個個深印在全球華人腦海的主角、情節。


很明顯地,鄭丰不只沒有刻意迴避這點,反而化阻力為助力,將威脅轉為優勢,她大方吸納金庸武學的特點,同時融合了許多女性較柔和多情的敘事觀點,呈現與金庸筆下世界同曲異工的風情。


或許整體來看,有些許不甚成熟,好比趙觀一家慘遭滅門該段,顯得有些輕輕帶過、不夠深刻,就像是作者先是稍加鋪陳大概,預計稍後補上,結果卻一直忘記補上的感覺。


然而豐富多變的情節、生動有魅力的主角彌補了作者在「說情」上的不足。我們會在作者的帶領下,不停期待故事裡每位主角的下一場境遇,無法容許片刻延遲。


這個過程是難以言說的享受。為什麼每一位武俠小說的主角大都是集所有幸運於一身、擁有最多的貴人相助、學會一切最上乘的武功、通常也是最俊美、卻也有些壞壞的魅力,吸引眾多美女主角的魂牽夢繫?


難道不是因為現實生活裡有太多的不如己願,當一切美夢都經由書中那位身懷絕技、叱吒武林的主角完成,是多麼如臨其境、心滿意足呢?現在就請跟著趙觀和小三兒展開這一段段驚險多情的武俠之旅吧!


而在閱讀本書的過程中,你一定能重新感受到武俠小說的神奇魅力。


 


天觀雙俠台灣版官方部落格:


http://blog.roodo.com/em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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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旅程試煉:史蒂芬金《黑塔I:最後的槍客》


可能因為這充滿伏筆的第一集,是少年史蒂芬金的試筆之作,就像我們每一個人約莫十幾歲以上,二十歲未滿的年紀,腦袋裡總有一堆難以理解的奇幻狂想(尤其是接觸了托爾金的〈魔戒〉),於是透過不甚純熟的筆觸,精心在當時的稿紙上寫下日後可能會驕傲(當然也可能會後悔莫及)的作品。


而這本最後的槍客,呃,老實說,假如只有單看這一本(請用力把這句假設的前提牢記在心),我會認為這是史蒂芬金老兄寫的最失敗的作品。就像一個埋首於大學指考的小鬼,在沉重聯考壓力下,陷入昏迷狀態的夢囈。


書裡的主角就是槍客羅蘭(槍客的名字還是後面幾頁才出現),他為了尋找黑塔,不得不橫越險惡的荒漠,獵捕「黑衣人」的蹤跡。其間遇到一些人、一些事,好像為了抵達黑塔,明明非常不願意去做的事情,也不得不去做。


假如單純只描述這段追捕過程就算了,問題是還交錯了許多羅蘭在追捕之旅前發生的事情,也就是世界還沒有前進時的情況。


更恐怖的是,史蒂芬金所構築的黑塔宇宙觀。在第一集裡,我們就像是中古世紀的人們,在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時代中載浮載沉,只能經由羅蘭的感官與心靈,試圖理解這個或許在寫作當時,前所未見的奇幻世界觀。


因此,對於一開始還搞不太清楚的讀者來說,史蒂芬金顯然是個不是很體貼的作者,他腦子裡就只有那個總是在他心頭縈繞不去的槍客羅蘭。


所以你這時候或許會問,既然這本書這麼難看(懂),何必要浪費時間與生命,跟著槍客踏進這個追尋黑塔的歷程呢?


雖然我很想說:施主,這個答案就在你看完第二集,就會瞭解了...但是我的良心(如果還有的話)實在不容許我這樣回答。


在我們的腦袋裡,時常會有一些想法、故事、觀念,不管是在九歲、十九歲或是九十歲,就這樣突然地、沒有理由地這樣冒出來。


當它們浮出腦海之際,我們會很清楚地知道:「嗯,那就是我的菜!」那不像麥當當,可以等回家列印優惠卷之後,再慢慢地等待用餐的時機;而是要用整個心神去完成、去述說的。


而且更重要的,你會有一股衝動想要立刻就吃到肚子裡,馬上,不容片刻遲疑,並且不管你的胃發育完全了沒有。


於是這本書就這樣誕生了。少年史蒂芬在尚未歷經日後許多佳作的嘔心瀝血之前,文筆生澀是必然的,但是他很勇敢地盡可能全數將這一切描繪了下來,同時安排了一波又一波的驚人伏筆,這是一組可佩的骨架,這是一場浩浩旅程的第一步,更是對身為讀者的我們第一個考驗:


追尋黑塔的路,本來就不可能是一望無際的平坦,那太單調也太無趣了。


我相信這也就是史蒂芬金後來並未對這部作品做全面大翻修的緣故吧。畢竟,這場全長七本的奇幻冒險之旅,不論經過幾個世代,每一個人都會記得這個令人難忘的最初場景:


黑衣人逃往荒漠,槍客緊追在後...


 


‧閱讀黑塔指南:史蒂芬金《黑塔II:三張預言牌》


像是懺悔在第一集中留下幾乎整本書有頭沒尾、沒頭有尾、沒頭沒尾的謎團,史蒂芬金很明顯地在第二集寬容許多。與其說本書是在描寫羅蘭三人幫全員到齊的過程,有點像是西遊記中,三藏為了到西天取經,一路上必須邀集一些妖魔鬼怪來幫他一樣,我們最後的一名槍客羅蘭,透過黑衣人的三張預言牌,揭示了這段路途上的夥伴;倒不如說是史蒂芬金想要在這本書中,告訴讀者要怎樣進入黑塔的世界。


橫跨第一部和第二部的是,多到...呃,比那些每到太陽西沉就從海底冒出來亂問問題的龍蝦怪還多的隱喻。一個個美國不同時期的文化文本,不停地回應書中所搭建的黑塔世界。從預言牌中「囚犯」肩上的猴子暗喻第一位夥伴的身份開始,直到第三位「死神」夥伴的現形,在一個接一個的時空交錯中,史蒂芬金用他習慣的文字語言(究竟是他習慣使用抑或是讀者自己習慣,就不得而知了),淋漓盡致的敘說這三段(嚴格來講是兩段)收服的過程。


第二集可說是進一步在讀者面前展現了黑塔的世界觀,更具體、更親切。來自黑塔的羅蘭必須到現實世界去尋求資源與協助,甚至是召集(或強迫)同伴,不就像史蒂芬金書寫黑塔的過程,同樣也要從生活中取經,無法憑空想像;而像是哈利波特中的麻瓜艾迪,初次被騙到那片有著龍蝦怪的海灘,所產生的不慣與無措,不啻暗喻了當讀者初接觸〈最後的槍客〉的不適與猶疑。


閱讀過程中,史蒂芬金好像無處不在地對讀者說教(或是洗腦):別擔心,別害怕,你看,你不也看得津津有味嗎?怎麼樣?黑塔這系列的故事是不是很好看呢?


當故事走到陰影夫人那段故事時,我們很自然接受了穿越時空、附身、交換身分等老掉牙橋段,如此完美融入在黑塔宇宙觀裡:一切都是由Ka(業)所牽引的。


書末有段艾迪與羅蘭的對話是這樣的:


「你不在乎我們嗎?是不是?」


「我愛你們。」


天,這多像是讀者與史蒂芬金對於〈黑塔〉的讀書會會出現的橋段哪。儘管在這個旅程上,我們很有可能被犧牲,然而在每一字、每一句所散發的文字魅力中,就像艾迪般,一切是如此心甘情願且漸入佳境。


李安說:「每一個人心中都有一座斷背山」。在與該電影有著類似西部情境的黑塔中,或許史蒂芬金也會說:「每一個人的心中都有一座黑塔要去追尋」,他在這七本系列故事中,盡力去描述了自己心中的那座黑塔。


而我們呢?藉由Ka(業)的牽引,踏上屬於自己的黑塔之旅了嗎?


對我們自己來說,黑塔又是什麼呢?


(謎之聲:將黑塔七部曲都K完,你就會知道啦!)


 


※圖片說明:附圖是根據讀完〈最後的槍客〉所得的印象,上網找了一些相關圖片,使用PS合成的,雖然是三腳貓的工夫(可見得我幾乎都還給老師了),至少感覺比像夢囈般的感想好太多了。


※圖片原始網址:


http://ccca.nctu.edu.tw/~cwyeh/photo/04sPhoto/20040611/PICT0014.JPG
尖塔


http://www.out99.com/include/Attach/photo11986.gif
荒漠


http://img.verycd.com/posts/0607/post-106193-1151707234.jpg
荒野大鏢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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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之影
LA SOMBRA DEL VIENTO
 
作者:卡洛斯.魯依斯.薩豐
譯者:范湲
出版社:圓神
出版日期:2006 年 04 月 25 日
語言別:繁體中文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28513


1.


在我和「風之影」相遇之前,一直尋找一本可以在我離開人世時,作為一世珍藏寶物,交予孩子的傳世之書。這本書要能夠說盡所有我感,以及所有我想要孩子知悉的一切,這本書不必是一盞明燈,而必須要是一位死忠的夥伴,它能在人生最困頓時,一路跟隨。


從來沒有一本書,能夠讓我的心如明鏡,不起任何波濤,卻在暗地裡,不斷敲擊脆弱的靈魂。唯有靈魂不停被敲擊,生命方能更加深刻。


縱使遺忘書之墓有滿坑滿谷的塵封舊書,然而真正值得一生相隨的,幾本就夠了。


2.


每一個人都渴望愛,也渴望自由。可是人很矛盾,愛就像狗,自由是狗的尾巴,狗一直追著自己的尾巴團團轉,一點也沒想到尾巴其實是牠自己的一部分。其實狗只要往前走,尾巴就會一直跟著牠了。


侯文詠的這段話,說盡了達尼追尋的旅程。


同是風之影的讀者達尼和作者胡利安二人的命運如同緊密的雙螺旋,不斷地交錯旋繞。表面上看,是達尼閱讀了胡利安的風之影,實際上胡利安也在閱讀達尼的生活,環環相扣的關係,成為全書的最大主軸。


在此主軸之下,全書觸及了眾多書籍談論的主題:「你能為心愛的人做多大的犧牲?」、「什麼是這一生所要追求的?」、「最重要的是什麼?」。我們不必在書中尋求解答,因為答案一直都在我們心中。


全書使用了大量兩兩相對的人事物,與胡利安、達尼兩大主角的命運盤結在一起。湯瑪斯&赫黑、碧翠雅詩&潘妮羅珮、雅吉拉爾&裡卡鐸...書裡書外的界線越驅模糊,所以在閱讀的過程中,往往人物的形象會不自覺交錯在一起。


彼此交錯而致模糊的形象,卻同時豐富了兩個近似的角色。當我在閱讀達尼的段落時,胡利安的形象便會加填在達尼的形象上。是達尼還是胡利安、碧雅還是潘妮羅珮,或許就不是那麼重要,模糊的界線就如此緊緊纏繞。


3.


命運不會挨家挨戶敲門,必須自己去尋找才行。


達尼不只解開了〈風之影〉背後的謎團,重新記起逝去母親的容顏,更在這場追尋的旅途中,敲起了命運的那扇門。


而我的那扇門,又是在何處等著我開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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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  名:我殺
 作  者:喬吉歐‧法列提Giorgio Faletti◎著
 出版單位:皇冠文化集團
 出版日期:2007年6月12日


拋開作者Giorgio Faletti顯赫的經歷,或是本書作為他的處女作,其中揉合了若干甚且近乎愛現虛榮的故事背景,閱讀「我殺」,就像在觀看尚雷諾的懸疑推理電影,該有的大場面都具備了:氣勢磅礡的音樂、大爆炸、名人謀殺、媒體炒作、舉國沸騰的注目、跨國聯手打擊犯罪...許多熱門強片中包含的賣座元素都有了。


這本書非常適合一位在週六夜晚,跑了三家百視達卻依然租不到賣座強片的孤獨男人,從第一頁開始,藉由文字的描寫,享受同等的緊張刺激。在閱讀過後,掩卷嘆息之際,驚覺黎明來臨,自己居然還是孤獨一人。這種恐怖與殘忍,和這本書不相上下。


原來比「我殺」更難以忍受的,就是自己的生活。


「我殺」的主題是「孤獨」,主要場景則是在「摩納哥」上演。


人而非人是孤獨的。法蘭克是孤獨的。於勒是孤獨的。每一個遭受殘忍對待的受害者,都有其孤獨的境況。甚至是在觀看這本悲傷之書的你我,在虛假表面的背後,或許也是孤獨的。


每一道由孤獨構築成的圍欄,縱橫交錯,織成一道道無比殘酷且血腥的謀殺。


人是孤獨來到這世上,歷經了眾多悲歡離合,終歸要孤獨死去。對著全國聽眾所嘆息出的「我殺...」,實際上卻只是自己內心對於無所忍受的孤獨,所呼喊出的空洞回聲。


當然如果你對於血腥推理毫無興趣,那麼就當作是一本關於摩納哥的旅遊書好了。因為這本書,我在人生必到的國家名單中,新增了一處:「摩納哥」。


華美的建築、高貴的遊艇、刺激的賽車、宜人的氣候、引人入勝的海景...當然還有昂貴的消費,既然人都不免孤獨離世,在生與死之際,不如就花費在最美的事物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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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Cell
 
作者:史蒂芬.金
譯者:宋瑛堂
出版社:皇冠
出版日期:2007 年 05 月 28 日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67708


http://www.crown.com.tw/book/stephenking/


在我敘寫這篇書評之前,先來幫這本書打一個小廣告,畢竟沒有花錢,就看完一本書,不好好廣告,實在不好意思。


〈綠色奇蹟〉、〈刺激1995〉、〈勿忘我〉多部有名電影的原著小說作者史蒂芬金的最新中文翻譯作品〈手機〉,即將於六月由〈皇冠〉出版。很幸運地有機會拿到印刷精美的試讀本,從收到書開始,斷斷續續看,終於在昨天看完。嗯,真是一本超級精采的小說。


如果你為電影〈世界末日〉的全球遭受不明攻擊,文明毀滅殆盡,人類束手無策的末世景象所震撼,那麼相信你一定會喜愛這本書;


如果你為〈明天過後〉中,父親對兒子的掛念所深深感動,那麼相信你一定會喜愛這本書;


如果你為〈惡靈古堡〉中無所不在的變種殭屍、以及懸疑驚悚的情節深深著迷,那麼相信你一定會喜愛這本書;


如果你為〈活人生吃〉等系列噁心變態血腥的內容免疫,甚至感到可以解放你的情緒,那麼相信你一定會喜愛這本書;


如果你為〈綠野仙蹤〉這則童話故事中的友情,和冒險犯難、彼此幫助的情誼所吸引,,那麼相信你一定會喜愛這本書;


好吧,即使你都不喜歡上述這些電影,搞不好還會打哈欠。但是你只要跟史蒂芬金一樣非常厭惡現在人手一支的手機;或是在你觀看電影、聆聽音樂會時,心裡會忍不住詛咒那些不關機、任意讓各種芭樂歌曲響起,甚至開始暢談電影情節的人;或者你為手機所帶來的輻射量忐忑不安,極力想要說服身邊的人遠離手機所帶來的「災害」,那麼恭喜你,這本書會讓你愛不釋手,同時將是你最好的夥伴,它省去了你許多寶貴的時間和口舌。


由於簽了保密條款,關於這本像是一場緊張刺激的電影書,只能說這麼多了,如果你還想知道更多,以下這則相關網路訊息,提供了不錯的補充。


http://blog.yam.com/filmwalker/article/5630773


雖然史蒂芬金在這本書中大大發洩了對手機人(我自己的定義:依賴手機成癮的現代人)的怨恨,不過沒想到去年在美國出版時,卻還是不得不依賴手機。這不僅是獨特的行銷手法,更是精采的諷刺。


話說,就在昨天,我居然把手機忘記帶回家,就擺在教室的桌上。


難道這就是看了這本書之後,其影響進入我的潛意識層,讓我不知不覺間逐漸遠離手機的掌握嗎?


(307的小孩就一定知道,明明就是老師每天罵小孩,罵到精神不濟的結果...啊...老師的喉嚨好痛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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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的一個好故事的最好方法,就是再說一個故事。


 


據說古老時代的大哥布林必須要經過百年的等待,才能得到與人類小孩換取的機會,進而化身為人。隨著歷史的演進,大哥布林的生活空間越顯狹窄,即便後來全球暖化加劇,大水淹沒陸地,地球的主宰仍然是人類。


海面上一艘艘的巨大帆船就是一個個的國家,彼此為了搶佔生活空間而互相殘殺。那時候大哥布林已經不玩竊取孩子人生的遊戲了。「要玩就玩大的。」當時的領導者達文西這樣說。


僅存的四隻大哥布林,忍受改變骨骼血肉的痛楚,發展出可以在水中游泳的蹼和鰓,又為了可以隨時抵抗敵人的突襲,硬生生在背上長出笨重的龜殼。其中一隻叫米開蘭基羅的大哥布林曾經過著忍者的人生,所以將一身武藝教給了所有人。


「從現在起,我們不要竊取孩子的人生,要把眼光放遠一點,我們來換取國王。」名叫拉菲爾的大哥布林這樣說。


 


長久以來,我一直覺得自己總是在過著不屬於我的人生。


只要一睜開眼,就像個熟練的演員一樣,進行著早已重複不知幾千遍的工作:盥洗、工作、睡覺。或許其間會有一些小狀況,比如說,哪個領地的地頭武士群起叛變,又或者鄰近的國家為了避免被我攻打,而晉獻許多的稀有珠寶與奇珍異獸。


那又怎樣?那不是我要的。儘管我已經擁有全國最大的權力、最多的財產,那是很多人辛苦好幾輩子都無法達成的目標,卻從我一生下就全部都擁有了。不費任何一絲努力就擁有全世界的感覺,也許你會覺得很羨慕,但是相信我,這一點都不好玩。簡直無聊透了。請不要輕易嘗試。


那我要什麼呢?我想破腦袋,卻換來茫然空洞的眼神。我的人生是一個大坑洞,裡頭有深不見底且沒有方向的迷宮,讓我四處亂逛,耗費所有的體力,只是在做許多無謂的掙扎。


當國王又怎樣?表面上來看,好像擁有了全世界,實際上什麼都沒有,連我自己都沒有真正擁有。


以上是我生命早期某段時期的回憶,就這麼多了。我叫什麼名字,是哪個國家的國王,後來我是怎樣來到森林深處,成為大哥布林(某種妖精)的一份子,完全沒有任何印象。


從國王搖身一變為妖精?這樣的人生感覺還滿好玩的,至少比一輩子都當個無趣的國王來得好。人民的死活和我無關,征服所有反叛我的國家也沒必要,我只要好好固守在森林裡,專心做大哥布林該做的事情就好:盥洗、工作、睡覺。


仔細想想,每一個人的人生好像就這樣過去了。無論你是國王還是一隻大哥布林。至少當大哥布林的生活簡單太多了。


 


現在這個時代,許多國王都要經過漫長的等待,等待大哥布林來替換他的職位。畢竟,當一隻大哥布林,要比當一位盡責的國王,好玩太多了。



【推薦書目】


失竊的孩子
The Stolen Child
 
作者:凱斯.唐納修
譯者:朋萱、朱孟勳
出版社:遠流
出版日期:2007 年 05 月 01 日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59508


如果可以選擇,你會選擇當亨利戴還是A一袋呢?


對我來說,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再明白不過了。我想要選擇當我自己。那個尚未調換的自己。我猜想一定是有人像那些大哥布林一樣,在我進入國小之前的某一天午後,悄悄地把我掉包。所以正在打字的,並不是原本的我,而是已經被調換的某個大哥布林。


對於大哥布林的這個身份,距離我過於遙遠,甚至看完這本書,還是喚不起任何關於在森林裡嬉戲的記憶。我就是現在的我了,什麼大哥布林,彷若是小說裡的情節。


連大哥布林的生活記憶都一點不剩了,更不用說是在成為大哥布林之前的事情了。我很羨慕亨利戴。即使他經歷過百年的哥布林生活,卻依然保留著「前世」的印象。


我相信我是被調換過的。如果不是,為什麼我會對現在的生活、所有的一切這樣不滿足呢?那種感覺就好像是在過一個陌生人的人生,沒有自己的目標,沒有充足的動力,我只是在扮演另外一個人的大哥布林罷了。


如果有機會,我會鼓起勇氣,拋棄這一切,收拾行囊去尋找身為大哥布林之前的人生。也許像古斯塔‧盎格蘭一樣,整個家族都已人事全非,我還是想去探尋。


或許我之所以為我,那個最原始的動力,就在那裡:清楚知道夢想是什麼,對於週遭的一切充滿熱情,有充足的能量去做每一件事。那是最初的所在,我本該身處的居所,每一口呼吸都是那麼地自然。


我不是大哥布林,更不是調換兒。我就是我。


然而,會不會最初的我,就跟古斯塔一樣,只是位自閉的老人呢?在幽深的閣樓裡,聽著喇叭傳來的馬友友?


而那個遭受調換的我呢?一想到他也許正在追尋天涯海角另一個小黑斑,就不免妒忌不已。能夠一起在地下圖書館,靜靜地閱讀。那是多麼浪漫的事啊。


我闔上試閱本,輕輕閉著眼,等待另一隻大哥布林把我調換的機會。到時候,我就來以大哥布林的身份,彈奏另一版本「失竊的孩子」:不斷祈求被失竊的孩子。


我知道,最後總會有一些事情是會被記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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