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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位犯罪小說的忠實讀者,你總是在想:究竟是怎樣的力量,能夠讓自己徹夜浸淫在殘忍的殺人技法、錯綜複雜的抽絲剝繭、自每一個幽微處拼湊出完整的兇手圖像?是內心隱藏的犯罪意識或殘酷本性?是防止腦袋退化的機智遊戲?還是對現實生活中缺乏名偵探的心理補償?


翻開報紙,幾乎每一日都有令人不忍卒睹的兇殺案件,有些很快就偵破了,嗯,那很好;但是有更多的、遺忘在漫漫時間之流裡的萬年懸案,像是無主孤魂般的四處遊蕩。如果真有一種網子,能夠將這一個個飄蕩的幽魂捕獲,解開充斥在腦中的謎團,彰顯正義的存在,那又會是以怎樣的樣貌出現呢?


在你很小的時候,你總是以為正義必勝,犯罪無所遁形,然而伴隨著年歲漸長,你早已幡然醒悟,那個捕獲罪犯的網子就算存在,也是破破爛爛,漏洞百出。你灰心了嗎?很明顯的,你並沒有。於是在一本本的犯罪小說、一步步的犯罪電影中,你彷彿看見這張網,緊密無縫,滿足了你一直以來的內心渴望。


而你,透過閱讀,體驗那張由小說家文字所織就的蛛網,操之在手中的快感。來吧,可惡殘忍的兇手,任憑你如何犯罪,終究逃不過正義的制裁,在你的眼前,犯罪是無所遁形的。


直到你讀完了「黑與藍」,你竟有點顫抖。因為這個世界的犯罪,並未因你在閱讀中破了無數案子而減少,現實生活中的兇手,遠比書中描述得更冷血、更令人束手無策。


日本推理小說家江戶川亂步曾經歸納犯罪動機為四大類:感情的犯罪、利慾的犯罪、異常心理的犯罪、信念的犯罪。若以此來詮釋〈黑與藍〉的連續殺人犯聖經約翰,很明顯地屬於第三類:無可抑止的殺人衝動,為了殺人而殺人,為了超越某種連自己都不知道的極限,將人命視如草芥。


而聖經約翰卻是真有其人。你想不通伊恩‧藍欽為何要模糊現實與虛構的界線,仿若進入你的夢中,調撥鬧鐘的設定,讓你心不甘情不願地爬出美好的防護網。


故事的背景是由兩種顏色做為基調:


黑色的石油、黑色的幫派、黑色的幽默、黑色的毒品、黑色的過去。


藍色的大海、藍色的情感、藍色的國族歷史、藍色的天空、藍色的音樂。


一如黑色的石油,潛藏在蔚藍的大海;無所不在的犯罪,也埋伏在我們的生活裡。你很想鑽回那個安全的夢網裡,假裝自己是無所不能的警探或偵探,開著「夥計」,繼續扮演李麥克。


但是你已經無法回頭了。


縱使動機再多種,犯罪手法如何翻新,神探再怎麼有智慧,犯罪者的心並沒有因此而軟化,他們的腳步也沒有因此而停歇。這個世界持續前進,犯罪小說家不斷提出他們的觀點與假設,媒體依然隨著層出不窮的案件而起舞,正義的力量等待著被喚醒。


你闔上精美的試讀本,看著窗外迷濛的黑夜,竟帶著一抹憂鬱的深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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