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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戮的艱難


 


作者:張娟芬


出版社:行人文化實驗室


出版日期:20101115


 


2011年三月四日,數聲槍響劃破寧靜,現任法務部長曾勇夫繼2010年四月三十日槍決四名死刑犯後,第二次執行死刑,兩次累計共槍決9名。目前為止死刑定讞尚未執行的犯人尚餘40名,其中包含今年二月才剛被宣判死刑定讞、有「殺人魔」稱號的陳瑞欽。死刑存廢爭議一直存在,直至前任法務部長王清峰宣示任內不執行死刑,並表示願為死刑犯下地獄,才一併喚起民眾對死刑的需求,並在媒體推波助瀾下,民怨越來越大,不僅王清峰黯然下台,停滯已久的死刑執行也在一瞬間活了起來。


 


本書即是參與廢死聯盟行動的張娟芬繼〈無彩青春〉探討蘇建和案後,為此一事件所留下的文本紀錄,書中共分為三部分,一是對於死刑議題的思考,包含與死刑犯鄧武功的訪談;二是針對2010年沸沸湯湯的一連串爭議所採取的行動反應,以13篇報社投書為主,事件發生的時序為輔;三是爭議稍歇,針對廢死理論的思緒整理,以及對於媒體角色的批判。不可否認,張娟芬以其條理分明的思路,為廢死提出了一個強而有力的發聲管道,透過〈殺戮的艱難〉,讀者更能撥開對錯的爭執,回歸比較理性的論辯。雖說我尚不致因為本書而更改原先支持死刑的立場,然而書中揭示的幾項論點倒是值得參考:


 


一、被害者保護制度的建立。「被害人保護包括經濟扶助、精神創傷的撫慰與面對訴訟程序所需的扶助」。簡言之,我們必須檢視現行「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刑事訴訟法」之不足處,雖已明文規定相關賠償金,然而撫平創傷的機構和資源顯未建立足夠,而民眾對法律的陌生,更需要加強法律扶助的相關措施。書中主張「廢除死刑反而常常是被害人保護制度能夠建立的契機」,我認為似乎有些倒果為因了。若被害人保護制度建立齊全了,被害人權益得以在司法訴訟過程中獲得伸張,被害人及其親屬的情緒得以撫平,其生活能逐步恢復常軌,減輕事件給予的不良影響,屆時自然會檢討加害人刑罰是否過當的問題。若貿然廢死,而相對應的被害人保護制度卻不夠健全,「契機」變成「當機」,廢死不啻是在被害人傷口灑鹽。


 


二、罪犯應受適當的懲罰,亦即每一位犯人都必須得到與其犯行相對應的刑罰,無論被害人與加害人的基本人權,必得受法律保護。書中指出現行司法制度,法官大多都能「論罪」,而「缺乏制度規範」的「量刑」。我們都認為根據檢警提出的相關證據,法官有義務釐清罪行,然而確認罪行而必須判處何罪,則大多歸於法官的心證。近來恐龍法官的判決爭議也是自此而來,因此加強法官養成教育、在職進修,以及公正公平的法官評鑑考核制度,實是刻不容緩的必要措施。但是立法與司法怠惰,造成改革步調緩慢,與死刑存廢無關,我以為應該擱置爭議,強力要求立院盡速通過合適的法官法及其配套,而非如書中所言,主張「死刑違憲,剝奪人民生存權」而提釋憲,反而製造爭議,多生事端。


 


三、跳脫媒體框架,進行理性思辯。書中忠實呈現死刑爭議如火如荼時各大報紙的新聞標題,原應理性討論的公眾議題,一下子因四方集聚的鎂光燈而失焦,而流於情緒的爭執。無論是張娟芬提出的「憲政框架」、「司法失靈框架」,或是書中貶抑的「政治框架」、「民意框架」、「司法全能框架」、「重大刑案框架」等,都不足以限制公民論證的空間。在媒體環境尚未健全之前,主動蒐集各方意見,加以比對探討,才是聰明積極的閱聽人奪回主導權的不二法門。


 


本書是極具參考性的死刑存廢教材,不只收羅了許多案例判例,並記錄爭議的起始與過程,即使是對我這個反廢死的人來說,也頗具參考價值,並提供不同的思考方向。或許應該這麼說,無論廢死或支持死刑,也許可以暫時擱置爭議,尋求雙方共識,共同督促怠惰的司法立法機構進行改革,法律本應提供人民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因為主事者因循苟且,致使公理正義不得伸張,應該被唾棄的是那群阻礙改革的頑固,而非同為法律受害者的我們。我相信,一旦法律更加健全,死刑是否應該存在,這其中可供討論的空間也就更大了,畢竟在雙方並肩作戰的過程中,彼此相濡以沫,總有一條康莊大道會在眼前。


 


艱難的不是死刑存廢與否;拋開成見,齊心和顢頇腐敗的體制奮戰,才是克服艱難的第一步。在司法真正改革之前,廢死或執行死刑一點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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